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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者倾天畅销书目

高月 著

现代都市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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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杨元庆妞妞   更新:2024-07-15 09: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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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者倾天畅销书目》精彩片段


杨府练武场上,妞妞手执弓箭正在练习射箭,她还是使用原来那把五斗弓,她练的是小巧武功,力量上差得远,她的力量拉元庆的八斗骑弓还很吃力。

这两个月,她几乎每天晚上都在练习射箭。

妞妞和元庆同岁,长得也非常高,她只比元庆矮半个头,已长到五尺五,出落为一个亭亭玉立的美少女,只是她眉眼之间还略显稚嫩,更重要是她童心未泯,总让元庆以为她还是那个骑着竹马的小妞妞。

妞妞下身穿一条粗布长裙,上身穿短襦,头发梳成双环望仙髻,斜插一支银钗。这是去年上元夜元庆买给她的,月光下,她肌肤晶莹如玉,美眸如深潭,鼻子和嘴唇精致得令人惊叹,她长得非常像她的母亲,但眉眼之间又带有一丝父亲留给她的英武之气。

她慢慢拉开弓,瞄准了五十步外的草人靶,弦一松,长箭‘嗖!’地射出,疾快如飞,精准地射穿草人脸庞。

“好箭法!”

墙头上传来元庆鼓掌声,妞妞一跺脚,“不干!元庆哥哥又来取笑人家了。”

元庆轻轻巧巧从墙上跳下,走过来笑道:“我怎么敢取笑妞妞呢?确实射得好,我记得上个月你还只穿透小半,而现在你已能射穿大半,说明你力量在增加,当然要夸奖。”

妞妞心中又是欢喜又是得意,她将弓递给元庆,“那你射一箭给我看看。”

元庆在左卫城外军营练习骑射已有两年,在马上也能开一石弓,用这种五斗弓他已经不顺手,这两年除了箭法愈加精准外,他一直想练张须陀的双龙出水,但一直不是很理想,他力量还不够。

不过他的箭法还是有很大进步,他在去年已经能左右开弓,元庆从箭壶抽出两支箭,一支咬在嘴上,左手握弓,右臂拉弦,一箭射出,箭似流星,竟一箭射穿草人靶,紧接着,他换右手握弓,左臂拉弦,又是一箭强劲射出,箭如闪电,一箭从草人靶眉心射透。

看得妞妞惊叹不已,大眼睛里充满了崇拜之色,“元庆哥哥,这就是左右开弓吗?”

元庆点点头,“这种技法在步弓还没有感觉,但在马上不同了,疾驰中可以左右射击敌人,作为大将,必须会左右开弓。”

“那你教教我,我也想学!”

元庆摇摇头,“这没什么诀窍,苦练就可以,走吧!今晚不练了。”

“好的,我去取箭!”

妞妞飞奔而去,片刻,她取回箭,又背上箭壶,快步跟在元庆后面,从小她就是小跟屁虫,从来就是以元庆马首是瞻,她已经习惯,只要元庆叫她走,她肯定服从,乖乖地跟在他身后。

元庆回头看她一眼,见她乖乖跟在自己身后,不时蹲下在草地摘一朵刚刚绽开的小花,嘴里哼着母亲教她的江南小调,元庆脑海里忽然跳出一个词,‘夫唱妇随!’

他立刻狠狠抽自己一个嘴巴,龌蹉!她是自己妹妹,怎么能有这种想法?

“元庆哥哥,你干嘛打自己?”妞妞好奇地问。

“没有呢!我感觉好像有马蜂在蛰我。”

“你别吓我,我最怕马蜂!”妞妞吓了一跳,她紧跑两步,抓住元庆的胳膊,害怕地东张西望。

元庆忽然恶作剧地大喊一声,“呀!有蛇,当心,就在你脚边。”

妞妞眼角余光一扫,发现脚边真有条长长的黑影,吓得她一声尖叫,一下子跳在元庆身上,将他脖子紧紧抱住,元庆哈哈大笑,妞妞忽然看清楚了,那不过是一段麻绳,恨得小粉拳在他身上乱打,“你这个死牛头!敢骗我,看我打死你。”

元庆一边捂嘴偷笑,一边奔逃,他两下便翻过墙,妞妞却比他轻功好得多,轻轻一跃便跳上墙头,只见元庆已经跑远。

“不要逃,牛头!”她恨恨一跺脚,跳下墙追上去。

.......

两人打打闹闹,很快便肩并肩一起走了,中院内挂满彩灯,有不少灯已经点亮,两人一边走,一边仰头观赏一盏盏明亮而栩栩如生的彩灯。

妞妞望着一盏莲花童子灯痴痴说:“元庆哥哥,今年上元夜我们去都会市赏灯好吗?”

“好,今年我给你买支金钗。”

“金钗很贵的,菲儿有一支,她说要一百吊钱。”

“没关系,咱们买得起,给你和婶娘一人买一支。”

“嗯!”

“妞妞,我们准备搬家。”

“搬家?”妞妞歪着头眨眨眼问他,“我们搬到哪里去?”

“明天我不打猎,去租一处宅子,我不想住在杨府,我实在不喜欢这里。”

“我也不喜欢,那个马管事很恶心,整天盯着娘看,我就想揍他!”

“嘿嘿!我今天已经揍过了。”

两人一边说,便走到一扇大门前,前面便是中院到西外院的通道,中间还要穿过二老爷杨慎的府邸,白天有人看守,晚上大门上锁,他们应该出大门绕去西门,但实际上他们都是翻墙过去。

可就在这时,他们忽然听见远远传来沈秋娘的大喊声,“妞妞,你快走!”

声音异常焦急,仿佛发生了大事,元庆和妞妞对望一眼,同时一跃而起,翻过围墙,向家里狂奔而去。

........

元庆的小院已经被近百名杨府家丁团团围住,黑压压的人影在赤亮的火光下闪动。

在数十步外,数百名杨家偏房子弟远远围观,谁也没有想到平时柔柔弱弱的沈秋娘居然也会武功,一个人便将十七八名家丁打翻在地,虽然沈秋娘乐于助人,大家相处融洽,但百名家丁刀光闪闪、铁棒森森,没有人敢上前阻拦,围观人眼中都充满愤怒和无奈。

猎猎火光中,杨素的外侄杨雄远手执铁棍,紧紧地盯着站在房顶上的沈秋娘,眼中喷射怒火。

杨雄远是杨府的家将统领,身高六尺,体格雄壮,他也是杨府武艺最高的杨氏子弟,他刚刚接到主母贺若云娘的命令,去西外院抓一个奴婢,最初他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派了七名家丁前去抓人。

却没有想到七名家丁全部被打翻,紧接着第二拨十五人也被打趴下,这让他勃然大怒,立刻亲率一百二十名家丁前来抓人,这是杨府全部家丁的一半。

在这个破落的小院中,他遭遇到激烈的反抗,已经又有十几人被打翻,但人还是没有抓到,让杨雄远丢尽脸面,好在这个女人下手很有分寸,手下只是被打倒,但都没有受伤。

百名家丁已经将小厨房团团围住,院子里有四十人,其余六十余人将厨房前后包围。

杨雄远自言自语骂道:“他奶奶的,杨府还藏着这样一个女人,这么多年,老子竟然不知道。”

“头!要不要把这婆娘射下来?”一名家丁头目上前悄悄问。

杨雄远回头看了一眼刚刚赶到的杨积善,低声问他:“四哥,要不我们用药箭射伤她,让她无法反抗。”

杨积善也万万没有想到事情会演变到这个程度,对付一个小小奴婢,如此兴师动众还是杨府第一回,以前也有过几次丫鬟和小厮配对,女的都不愿意,只能强行配对,这很正常,最后女人身子被占,一般都会认命答应。

他也是这样考虑,只要沈秋娘最后本人愿意,大哥那边也能有个交代,却没有想到这个沈秋娘会武,由普通抓人变成激烈对抗,他开始意识到问题有点严重,必须要立刻向主母汇报,让她重新考虑。

想到这,他吩咐杨雄远,“不准伤人,也不能让她跑了。”

他转身要去禀报,杨雄远又急忙追问:“不伤人,那活捉她行不行,要不然她会伤了弟兄们。”

“可以!”

杨积善匆匆跑了,杨雄远恶狠狠地看了一眼沈秋娘,如果杨府一百多家丁连一个奴婢都抓不住,还有什么颜面在京城立足。

“把房子给我拆掉,备网抓人!”

命令下达,百余家丁一拥而上,开始用木头撞击厨房墙壁,十几名家丁拿着三张大网,一旦房子坍塌,他们立刻撒网抓人。

沈秋娘手执一把匕首站在厨房顶上,她心中也愤恨异常,在今晚上发生的所有事情中,她是焦点人物,但她同时又是最无辜,她甚至不知道她已被配给主管账房的马管事,她更不知道乳儿元庆已经拿到她的奴契。

她正在厨房烧热水,准备今晚两个孩子的泡浴,没有想到七名家丁砸门而入,没有任何解释,抓住她就走,令她忍无可忍,终于出手。

她没有想到事态会越来越严重,杨府竟然出动上百家丁抓她,她本来有短暂的逃走机会,但她放心不下女儿,没有离开。

此时,她也无法再离开,厨房单薄的墙体不断被砸穿,摇摇欲坠,沈秋娘心急如焚,她更担心女儿被抓住,她向远处高声大喊:“妞妞,你快走!”

就在她的大喊声中,厨房轰然坍塌,沈秋娘从屋顶坠落,三张网同时向她撒去,沈秋娘在地上一滚,一跃而起,向自己房间冲去,可不等她跃起,三张网同时撒下,将她牢牢缠住。

“抓住了!”

家丁们兴奋得大喊,一拥而上,摁住沈秋娘,十几名吃亏的家丁冲上去拳打脚踢,就在这时,只听远处传来一声长长的尖厉啸声,俨如怒龙出海。


杨元庆心中一动,他确实从来没有往这方面想过,倒有点道理。

“火长,雾气好像开始散了!”悬崖另一边,杨思恩也醒来了。

“呜~”低沉的号角声在山坳中回荡,一声接着一声,山脚下开始喧闹起来,雾气变得稀薄,已经渐渐消散,勉强可以看见山脚下突厥大营内的情形,但对于目力敏锐的杨元庆和杨思恩来说,则没有任何障碍,他们位于七八丈高的悬崖之上,敌营内的一举一动都可以看得很清楚,

一顶一顶的突厥穹帐密密麻麻排列,延绵十几里,至少有三四千顶,突厥士兵们纷纷出帐,一个个盔甲整齐,每人都拎着睡觉用的羊皮卷,马匹就拴在大帐边,他们直接将羊皮卷和其他物资搭在马背上,看他们的样子,是准备迁营了。

而这个时候,正好是观察敌军的良机,“五十人!”尉迟惇低声道,他已经观察五六顶营帐,基本上都是五十人,杨元庆点点头,他也数对了,一队百人住两顶穹帐,那就是说,下面的突厥军队有十五万人左右。

其次是察看敌军装备,这也是斥候最重要的一项任务,当然,这一点他们已经知道,现在只是要确认。

前晚袭击突厥巡哨时,从巡哨身上就可以看出突厥军的装备,作为突厥军的精锐,巡哨必然是最好的装备。

巡哨穿的都是皮甲,这可以理解,毕竟突厥没有那么强的国力,人人都披铁铠,但穿熟牛皮做成的皮甲却是可以轻易办到,连隋军都不是人人明光铠,起码一半士兵都是用南北朝留下的筒袖铠和两裆铠。

现在杨元庆看到的,基本上都是皮甲,有的粗糙和有细腻,不过也有铁铠,那就是突厥可汗的亲兵,在一顶竖有金色狼头大旗的巨大穹帐四周,分布有数以千计的铁铠士兵,都是清一色的两裆铠。

此时杨元庆的注意力集中到了那顶巨大穹帐之上,那应该就是达头可汗的大帐,和他相距是如此之近,不足三百步,杨元庆扭头看了一眼杨思恩,恰好杨思恩也在看他,两人目光相触,流露出的,都是一种决然的勇气,干掉达头可汗。

但是他们没有机会了,一名身穿金甲的突厥首领从大帐内走出,四周爆发出山呼海啸般的喊声,他翻身上马,一挥手,数千铁铠骑士护卫着他向大帐深处走去,一路上都是无数士兵的跪拜呼喊,渐渐远去。

杨元庆又看了一眼杨思恩,这时他俩流露出了都是一种苦笑和遗憾,刘简猫腰奔了过来,“火长,可以整理情报了。”

杨元庆点点头,取出一张薄薄的绢纸,用一种特制的芦管细笔,蘸上淡墨,在薄薄的白绢纸写情报,人数、装备、士气、主帅,现在的驻扎地,粮草就不用写了,情报并不是杨元庆一个人看到,需要大家交流,达成共识,如果有分歧,还要继续探查,还好,他们的见解都一样。

杨元庆一挥而就,轻轻将墨水吹干,这火士兵中,只有杨元庆和胖鱼识字,杨思恩也勉强认识几个字。

“火长,你的字好工整!”尉迟惇在身后低声赞道。

杨元庆回头微微一笑,“尉迟,要我教你认字吗?”

尉迟惇表情有些扭捏,他不好意思地笑道:“想是想,只是怕我没有耐心,我听说要背很多书。”

“就简单教你认识几百个字,又不是选你去做县官,背什么书?”

尉迟惇听说不用背书,他立刻欢喜道:“那可以啊!有空教教我,我也可以给爹娘写一封亲笔信。”

“火长!”

刘简在一旁挠挠头咧嘴笑道:“能不能也教教我,我琢磨着将来当团主,要看军令文书之类,不识字怎么行,别被人坑了。”

杨元庆哈哈一笑,“没问题,咱们回军营后,我给大家当先生。”

这时,他的绢纸已经干,他小心地叠好卷起,塞进一个小小的细竹筒,用白蜡封口,递给尉迟惇。

尉迟惇打一个唿哨,头顶猎鹰慢慢盘旋而下,最后停在他肩头,尉迟惇将细竹筒绑在鹰腿上,这时,杨元庆有些奇怪地问:“你怎么让鹰回军营?它不是只认你吗?”

尉迟惇微微笑道:“我的鹰经过专门的训练,我会发出一种信号,它就会向南飞,去寻找鹰塔,鹰塔就在大营内,颜色非常鲜艳,那边有专门接应的人,我爹爹在军府内训练它三年,才终于成功。”

“你爹爹也是府兵吗?”旁边刘简好奇地问。

尉迟惇却没理他,绑好竹筒,他取出一支短小的白色三孔骨笛,他吹奏出三长一短的笛声,反复吹奏三遍,只见他肩头的猎鹰扑翅而起,在空中盘旋几圈,振翅向南冉冉飞去。

杨元庆忽然想起被他射死的那只鹰,心中感到了一丝后悔,射死一只雄鹰,最后只拔一根羽毛,太暴殄天物了。

......

他们四人返回山洞时已经是下午,喝几口水,吃点干粮,又休息了片刻,该出发归营了,他们的任务已经完成,不需要他们再继续跟踪,他们归心似箭,一时一刻都呆不下去。

“火长,这是张锦缎的骨灰!”

赵明胜将一只陶罐递给他,杨元庆默默点头,接过陶罐,杨素治军极严,却不乏恩情,所有阵亡将士的尸骨都要送回家乡,文职官员须撰写事迹,若有懈怠,皆斩,而且微功必录,所以将士们也愿意为他效死命。

杨元庆将陶罐放进自己马袋,又对粟特人康巴斯笑道:“你跟我一起回大营,我免除你战俘的身份。”

康巴斯大喜,成为隋军战俘,他不知会有什么结果,免除战俘,就意味着他可以回家乡了,他跪下给杨元庆磕了个头,翻身上马,杨元庆却把张锦缎的盔甲和兵器给他,“穿上吧!我正好少一个手下,就由你来补充。”

康巴斯愣住了,闹半天,他还回不了家乡。

隋军斥候一路南行,黄昏时分,他们走出了森林,前方是莽莽草原,但事情往往不会那么一番风顺,就在他们刚刚走出森林,一支鸣镝从他们头顶掠过,发出尖利的啸声,‘咻——’

“鸣镝!”

斥候们勃然变色,他们被藏在树上的突厥暗哨发现了,他们调转马头便向森林奔逃,但是已经来不及,两支各百人的突厥骑兵从南北夹击杀来,其中一支分兵五十人冲入森林,截断了他们逃回森林的后路。

达头可汗的侄子阿史那伯力迟迟没有归营,引起达头的担忧,他怀疑附近有隋军斥候,便派出二十队数千骑兵出来四下寻找,隋军斥候们便遭遇到其中两支百人队。

“大家跟我来!”

杨元庆见已经难逃,他勒住马头,对手下喝道:“向南面突围!”

现在他们唯一的机会就是在两支队伍没有汇合之前突围过去,他一策战马,战马斜刺里猛冲,他张弓便是一箭,箭去如闪电,百步外,一名为首奔来的百夫长惨叫一声,翻身落马,随即左面又是一箭,将另一名十夫长射倒。

手下纷纷放箭,隋军的弓箭射程要超过突厥军一倍,优势明显,眨眼功夫,便射倒了十余人,但突厥人速度极快,刹那间便包围而上,一名头戴银盔的突厥军官在大声叫喊。

“那人是什么职位,在说什么?”杨元庆回头问。

“他是千夫长,他说抓活的!”

杨思恩大吼一声,舞动马槊,向银盔千夫长冲过去,“擒贼先擒王,让老子干掉他!”

杨元庆喊之不及,他们是要从最薄弱处冲出包围,那名千夫长身边人太多,他们要吃大亏,他也大喊一声,“弟兄们,跟我从这边突围!”

他挥舞大刀,向一处最薄弱处猛冲而去,战马冲进敌群,长刀劈过,将一名突厥士兵劈成两断,刀势未尽,又劈飞一颗人头,在生死关头,他也豁出去了,将他的勇猛和刀法发挥得淋漓尽致,俨如猛虎下山,霎时间砍死七八名突厥士兵,眼角余光扫过,手下们都跟着他,紧跟他身后便是尉迟惇。

就在这时,只见一声惨叫,“火长!”

杨元庆一扭头,只见赵明胜被一根长矛戳穿了肚子,将他挑翻在地,突厥士兵一拥而上,赵明胜悲喊一声,“火长,兄弟先走了!”

他反手一刀插入自己胸膛,气绝身亡。

杨元庆眼睛红了,嘴唇都咬出血来,发疯似地舞动大刀,将突厥军杀得血肉横飞,尸横累累,他已经前后砍死了二十余人,浑身浴血,此时又听见身后一声长长的惨叫,另一名武艺稍弱的斥候贺六被绳索套住脖子落马,他拼命杀死一人,突厥军大怒,将他乱刀砍死。

这时,杨思恩也杀透重围汇合上来,两人皆武艺高强,互相配合,竟然渐渐杀出一条血路。

他们的突围只是短短片刻时间,两支突厥军开始合拢,为首的银盔军官从侧面杀来,他大声叫喊,指挥军队包围隋军,他是一名千夫长,地位颇高,知道抓住隋军斥候意义重大。

就在这时,尉迟惇瞅准一个空,拉弓一箭射去,千夫长躲闪不及,竟被一箭射中面门,惨叫落马,突厥士兵见首领落马,皆一阵慌乱,纷纷上前救助,阵型中出现一个裂口。

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被杨元庆抓住了,他大吼一声,连劈死四五人,和杨思恩一冲,竟然杀开一条血路,众人冲出重围,向南方狂奔而去,这时,突厥士兵见活捉无望,一齐放箭,乱箭齐发,奔在最后的王三郎和刘简同时惨叫一声,中箭落马,王三郎被乱箭射穿脖颈,倒地而死。

刘简的战马中箭,他本人也被射中肩部和大腿,他踉跄奔跑两步,一头栽倒在地,悲声大喊:“火长,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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