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的美文同人小说《回到三国泡貂蝉》,由网络作家“剑翎”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这是一个小人物一步步踏上巅峰的故事,没有金手指,会发掘很多隐藏名将谋臣,带给你不一样的三国!
《回到三国泡貂蝉》精彩片段
深秋山林,草木枯黄,地上铺满树叶,微风一过,被吹得七零八落。听不见飞鸟的鸣叫,看不到走兽踪迹,与夏季的繁盛形成鲜明的对比,显得极为荒寂。不过天气却是极好,天空一碧如洗,阳光明媚,倒不是很冷。
本来人迹罕至的地方却有一栋木屋,松木为墙,茅草为顶,周围一圈竹篱。院子里几道菜田,房下堆满木材,房檐之上还挂着一些风干的皮货。木舍右侧一条银链般的小溪蜿蜒而过,再配上一颗高大的枣树,显得宁静悠然。
然而,这里主人却没有这样的心情,此刻他愁眉苦脸,呆坐在一个木墩之上。
这里的主人还是个少年,浓眉大眼,脸型方正,头上梳着一个圆髻,横插一支木簪,一身粗布衣袍,有些污浊。不过头上缠着一块白布,额头的地方隐现血迹。
“贼老天,我刘辰招你惹你了,死了也就罢了,大不了重新投胎,你竟然把我扔回古代,这是几个意思,这是不让人活的节奏啊!”
哈,原来少年也是穿越众,灵魂被送回了历史。
刘辰,红旗之下大好青年,高中毕业成绩不好选择了参军,被分到了森林部队,驻扎在大兴安岭之中。三年期满退伍后赶上好政策,被分配到林业局,工资虽然不高但有正式编制,工作的地方离家也近,本来家里正张罗着一门亲事,却因为一次巡逻中遇到黑熊,在逃跑途中不慎跌落山坡,结果,不知哪位大神路过,就将其灵魂扔回历史长河。
说来也巧,刘辰醒来时也在一处山坡之下,不过记忆多了一些,就是这副身体的生活经历了。
被占据身体的主人年方十五,也叫刘辰,一个猎户之子,命运比较悲惨,在他出生之时母亲难产而死,父亲是个猎户,一年前生病而亡,现在孤家寡人一个,靠打猎为生。就在昨天出现意外,也是遇到黑熊,在没有猎枪只能靠弓箭的古代,只能跑路,逃跑时不慎踩空,滚落山坡。刘辰就是此时到来的,那时候的他刚刚醒来,可能受本身记忆缘故,迷糊间回到家中。
“哎……这小子和自己一样倒霉,也被熊追,咱们的命怎么这苦啊!”
刘辰唉声叹气,现在他根本没有穿越而来的新奇,而是慌乱无措,自己不知道身处那个历史时代,不过肯定无法回去,想及家中父母兄妹亲人朋友,难过异常,不由得双眼落泪。
“爸,妈,儿子发生意外,不能尽孝,希望你们不要太过伤心,我这次是因公殉职,可以获得不少补偿金,不要舍不得花,想吃什么就吃什么……”
良久,刘辰才收拾好心情,虽然现在还有些迷惘和忐忑,但毕竟曾是一名军人,虽然只是一名打过十次靶的森林兵,心里素质还是可以的。
“都说穿越好,我看全是扯淡,这里没电,没手机没电视没电脑,更没有无限网,简直就是折磨啊!”
古代人大部分是日出而作,日过而息,娱乐活动几乎没有,和现代简直就是云泥之别,一个现代人乍然来到古代,其状态可想而知。
刘辰来到茅屋内,看着昏暗的房间,低矮的床塌,破烂的草席,不知什么颜色的被子,真是欲哭无泪。
哀叹一声后,他来到厨房,呆坐了半天的他已经饿了,土黄色的灶台,黑黝黝的大锅,旁边摆放一些碗罐等器具。
看着上面陌生的器物刘辰挠挠头,不知道怎么下手。不过还好他是护林员,经常在外面露餐,而且他跟着一位经验丰富的老师傅,做饭到是难不倒他。
刘启辰开始翻箱倒柜,找到一小袋小米,一大袋小麦,一些豆子,蔬菜也有,萝卜和白菜各一袋,两个大青皮冬瓜,一袋蘑菇木耳等山货,还有一串干肉,东西不少,估计是身体的主人用来储备过冬的。
“谢谢了兄弟,虽然没什么山珍海味,倒也能对付一些时日,你也算对我有活命之恩,我会用这副身体好好活下去的!”
刘辰感叹一句,开始做饭,厨房有水缸,他用葫芦水瓢舀水淘了一小碗小米和小麦,放入锅中,又切了些白菜,最后放入几块肉干和蘑菇。
就在他准备生火时犯难了,因为古代可没有火柴或者打火机。
“不会吧,难道真的要钻木取火?”
刘辰从未遇到这种情况,在野外没有打火机身上也会带着打火棒,根本不用为生火发愁,他开始搜肠刮肚,自己看过的一些穿越小说中也应该遇到这种情况。
“一般古代应该有火折子吧?”
刘辰开始寻找传说中的火折子,但是翻遍整个灶台也没有,最后在灶膛口发现一块灰黑色的石头和一块斧子样铁片。
“难道这就传说中的火镰?”
火镰刘辰从未见过,但听护林队中老师傅讲过,刚刚解放时穷人家里不舍得买火柴,还会用火镰生火。
“既然有了火镰,旁边的就是燧石了吧!”
刘辰想通后拿起火镰和燧石,用力打擦,果然出现几点火星。
“哈哈,明白了,这就是纯度小的打火棒嘛!”
刘启辰立刻动手,找来一些干草,开始打火,可惜手法不行试了十几次都失败。
“我去,吃个饭没必要这样麻烦吧!”
刘辰打的双手发酸,火还未生起,就在他懊恼之时,发现了柴堆旁边放着一个竹筒,好奇之下将其打开,倒出后发现里面是一堆木屑。
“木屑,好像是松木的!”
看着这些松木屑,还有些松脂的味道,刘辰一拍大腿,终于明白是用来做什么的了。他小心的将木屑撒到干草之上,然后再次打火。
“铿,铿,铿!”
就在敲击第三下之时,火终于升起。
刘辰呼出一口长气,笑得就像一个孩子,“还好没给穿越众丢脸。”
生好火后盖上锅盖,一直添加柴火就行了。
过了一阵后,粥香味钻入鼻端,刘启辰打开锅盖,顿时香气扑鼻。此刻他饥肠辘辘,赶紧盛了一碗。
这是古代纯天然的谷麦,再加上干肉块,虽然清淡,吃起来却格外的香甜。
很快,一小锅肉粥吃完,打个饱嗝,刘辰本来迷惘的心情顿时安稳下来,然后收拾一番,再次来到院子里,开始思考未来的路如何走。
重新来到外面,刘辰开始大量四周,他的屋舍处于一座小山的山腰,周围是高山峻岭,仅有一条小径连接山下。
“虽然不知道此刻是说什么年月,但周围都是落叶阔叶林和针叶林,还有特有的红松,应该地处中华的东北地区。”
红松是东北地区特有的,刘启辰身为大兴安岭的护林员自然熟悉不过,只是不知道这里是否还是他印象中的华夏大地。
刘辰重新坐了下来,努力搜索这副身体的记忆,但记忆断断续续,最多的还是捕猎场景,还有一些古代人生活的场景,出现的地名有高显城、魏家村、左家集等地名,还有玄菟郡、鲜卑、东夷、胡人等称呼。
“早知道就好好学习了,搞得现在一头雾水!”
“刘辰身体的记忆有一些熟悉的词语,有的明白,有的则是完全不知。
“算了,等明天去最近的镇子打听打听再做打算!”
经过苦思刘启辰还是找不到身处那个朝代的线索,决定下山打听。做好决定后他看看天色,离天黑还早,就开始在这个翻腾起来,看看有什么家当。
作为猎户,自然少不了捕猎工具,弓有两张,一短一长,箭三十支,一支木柄长矛,一张捕网,短刀匕首各一,劈柴的斧头一把,麻绳两捆,还有其他一些零碎之物。通过搜索记忆在柴房内的一个破瓦罐里找了一串铜钱,上面有两个模糊的古字,可惜他不认识。
等他清点完家当后已经黄昏,就开始做了一顿晚饭,晚饭也是麦粥,没办法,没有大米白面,不过这次加了一些粗盐调味。
吃晚饭后已经天黑,刘辰当过军人和护林员,胆子也是很大,不过身处陌生的朝代让他非常没有安全感,接着月光在院子里做了一个报警陷阱,然后抵上房门。
忙完后刘辰坐在矮榻上,双眼无神的看着油灯,这种油灯非常简陋,没有灯台,只是一个陶碗,里面装着油脂,灯芯竟然还是麻秆裹布,这种亮度让习惯了电灯的他有些无法接受。
“老天,连个蜡烛都没有,这到底是哪个朝代啊……”
带着满腹的哀怨和不满,刘辰终于吹灭油灯,枕着坚硬的木枕,发凉的床榻,久久无法入睡,因为山林里不时出现野兽的吼叫,让人头皮发麻,在他的身边,放着长矛和短刀,这样他才算有些安全感。
不知过了多久,屋内才传来轻微的鼾声。
没办法,刘辰这具身体刚刚受伤,最终沉沉睡去。
早晨,旭日东升,金灿灿的阳光映照山林,新的一天降临。
屋内,刘辰伸个懒腰,打着哈欠,木然的看着昏暗的房间,许久才起身穿衣。
来到屋外,直接来到溪边,捧起冰冷得溪水洒在脸上,冰冷的感觉让他打个冷颤,同时也让他的精神一振。
“唉,不是梦!”
刘辰希望眼前冷水将眼前的一切浇回以前,可惜让他失望了,眼前还是昨天的茅草屋,周围还是一样的山林。
“既来之,则安之,我到要看看这古代世界是什么样子!”
刘辰大声说出,准备探索这古代,洗完脸后又煮了一锅粥,然后穿戴整齐,拿上屋檐下风干的两张毛皮,下山前往最近的左家集。根据记忆,他需要翻越两座大山,走三十公里才能到达,山林几乎没有山路,穿行困难,直到中午才抵达目的地。
看着眼前土黄色的围墙,刘辰有些新奇,忐忑,还有一些失望,眼前虽是乡镇,但显得破烂不堪,绝大多数是土坯茅草房,道路是坑坑洼洼的黄土路,来往之人脸色黑黄,大部分身材瘦弱,穿着打着补丁的粗布衣服,一个个目光麻木无神,显然这个时代的百姓生活的并不好。
刘辰走过一扇栅栏木门,来到镇内,好奇的打量眼前的一切。
“上好的柰(nai),只要十钱一斤,大枣,五钱……”
听着口音别扭却依稀能懂得的话语刘辰松了一口气,至少交流不成问题,不过有些东西让他苦笑不得,比如刚刚听到的柰,就是苹果,这样和现代有别的称呼还有不少
经过一番观察,刘辰发现左家集不是很大,只有两三百户人家,即使如此已是方圆百里之内最大的也是唯一的镇子,是周围三个村子的交易中心。镇子虽小,却是五脏俱全,杂货铺,布庄,铁匠铺,酒肆一应俱全。最后,循着记忆,刘辰来到一家皮货铺子。
刚来到门口,一个声音就传了过来。
“刘家小子,你可来了,我这里都缺货了!”
话落,只见一个身穿灰布袍头戴布巾的中年人迎了出来。
刘辰记忆里有这个人,开口说道:“左老板,没有办法,前几天遇到了黑熊,险些丢命!”
来人“啊”了一声,这才看到刘辰脑袋上的白布。
“好小子,你不会遇到了那头熊王吧,命可真大!”
古代虎熊豹狼几乎都是要命的存在,单人遇到凶险万分,尤其在这左家集西部山区,有一头体型巨大的熊王活动,导致这里猎户不多,进山的人也少。
“是捡了一条命,这几天没办法打猎,只有这两张皮。”
左姓老板有些失望,不过当看到其中一张皮毛时有些惊喜,“貂皮,好货啊,这快入冬了,那些达官贵人开始购买上等的皮衣,这貂皮可是抢手货,还是以前的价,五百钱,那兔皮五十,总共五百五十钱!”
刘辰不知道这里的物价,况且他的目的主要是打探消息,没有还价,直接将皮毛交给了对方。
左老板痛快的拿出六串铜钱,“一共五百六十,那十文就予你买药了!”
刘辰也不废话,说了声谢谢,然后开口说道:“左老板,小子有一事想要打听!”
“哦,何事?”左老板拿着貂皮满脸笑意的说道。
“是这样,小子的头被冲撞,有些事情想不起来,就是想问一下现今是和朝!”
左老板一愣,下意识的打道:“当然是大汉了!”
“不知是哪个汉?”
“刘家小子,你真是傻了,还那个汉,现在是光武大帝重新收拾的大汉!”
刘辰心里一动,光武帝刘秀,自己所在的就是东汉了。
“不知道当今是何人作皇帝?”
左老板大吃一惊,赶紧捂住刘辰的嘴,“小子,你不光傻了,也疯了,当今皇帝的名讳岂是我等草民能够说出口的,以后不该问的别问,当心被抓!”
刘辰无语,皇帝名字不让问,这让他如何确定具体的时间。
“请问年号?”
“元和四年。”
“那问一下上任皇帝的谥号没问题吧?”
左老板有些奇怪的看着刘辰,暗道这个小猎户怎么会问这样的问题,不过他没有多想,随口说道:“桓帝!”
“元和,桓帝,汉桓帝……”刘辰反复念叨这三个字,忽然脑袋划过一道闪电。
“我勒了各大去,汉桓帝下一任就是汉灵帝,莫非这是东汉末年?”刘辰心中巨震,继续问道,“朝廷的大将军可是何进?”
左老板摇摇头,“不是,不过却有何进之人,此人是当今皇后之兄,现在是个大官!”
“那可有张让?”
“阉人一个,不入眼耳!”左老板不屑道。
此刻刘辰终于确定自己身处东汉末年,何进此时还未坐上大将军之职,这不是要紧的,而是不久就会发生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元和七年也就是中平元年的黄巾起义!
东汉末年,君主昏庸,沉迷酒色,宦官外戚弄权争斗,卖官鬻爵,横征暴敛,地主豪强兼并土地,外加天灾不断,民不聊生,引发了历史上著名的黄巾起义。黄巾起义直接将东汉的统治打下深渊,三国时代到来。
正所谓乱世出豪杰,三国时期英才辈出,谋臣如雨,猛将如云,群星闪耀。这个时代的军事战略,政治外交都达到了华夏历史的巅峰,让后人无限瞻仰。
刘辰做梦也没想到自己会回到东汉末年,胸中掀起惊涛骇浪,在这个即将风起云涌的大时代,他将何去何从。
接着刘辰和皮货铺老板又交谈了几句,让他知道所在的地方是幽州玄菟郡高显城,一个边塞小城。
得到自己索要的讯息后,刘辰告辞返回,由于对他的冲击太大,连采购日用品都忘记了,脚步一深一浅的向回走去。
“没想到来到三国,不知是高兴还是害怕!”
刘辰脑海里浮现有关三国的所有信息,评书,小说,影视,讲坛甚至游戏和论坛,以前他就是一个三国迷,最大的梦想就是化身三国的猛将,纵横战场,英雄美人。梦想成真,却有些心怯,无他,相比那些多智近妖的谋士,锐猛勇悍的名将,心狠手辣的枭雄,自己一个没有任何特长的穿越者,能不能在这个乱世生存都是未知数。
就这样,刘辰走回家中,继续呆坐,希望找到未来的路。不过思来想去,摆在他面前的无非就是两条。
一条顺势而为,投奔曹操,毕竟最后得天下的是曹家,至于后面的司马家,暂时不用想,能做的就是利用自己熟悉历史加快曹家统一天下,可是曹操生性多疑,心狠手辣,自己如果表现的太突出还要防备“走狗烹”的下场。这条路看似安全,却非常心累,需要日夜提防。
第二条是逆势而为,加入刘备或者东吴军团,辅佐其问鼎中原,可是这条路非常危险,这是逆天而行,说不定就会被历史长河淹死。
“两条路都有危险,究竟要走那一条?”刘辰捂着脑袋,不知作何选择,就在此时,他眼睛一亮,“既然都有危险,我何不走第三条,利用自己熟悉三国的脉络,火中取栗,与群雄争霸!”
刘辰越想越激动,站起身来,“老子身为穿越众,自带主角光环,即使得不到天下,也能成为一方霸主,没错,就选这一条,管他什么历史不历史,说不定自己就身处不知那个时空的平行空间,既然送自己来的大神都不怕,我怕什么,就搅他个天翻地覆!”
决定走争霸路线后,刘辰心情澎湃,然而,当他看着昏暗的屋舍,重新坐下,又不自信的自语:“刘备打天下时身边还有关张二人,而自己孤身一人,无亲无故,没有皇叔的光环,古字不识一个,没名声,没钱权,在这崇尚名望的三国想要打出一片天地将无比艰难……乃乃的,怕个鸟,反正死过一次,再来一次又何妨!”
最终,刘辰决定选择加入这个大时代,逐鹿天下。
有了方向就有了动力,刘辰立刻搜索脑海里所有的知识,规划前路。
“玄菟郡,紧邻辽东郡,在黄巾起义和中原争霸时期这里是块避风港,属于公孙度的辽东势力范围。当年公孙度家族在这里坐了五十年的土皇帝,主要是这里地处边塞,偏居一隅,荒凉贫弱,且三面皆是外族,曹操袁绍公孙瓒等看不上而已。但这里属于辽东平原,在往上就是东北地区,可是华夏最著名的平原大粮仓,只是古代认为这里是苦寒之地,外族侵扰,没人愿来罢了。如果自己先取辽东,然后趁着曹袁争霸进取幽州,或者从海上登陆山东半岛,进可攻,退可守,徐图霸业,最不济可以占据宝岛……哈哈,这样的战略还不错,就如此定下了。战略有了就该具体的实施,第一步就是博取功名,在辽东立足,与公孙度争雄!”
刘辰接着想到,“博取功名就是参军,汉朝文武并重,只要有功,武官升迁容易,先不说三年后的黄巾之乱,就是现在的边塞也是战事不断,唯一的问题就是自身了,上阵杀敌可不是儿戏,自己一旦参军必然是最前线的小兵,刀头舔血,没有出色的武力只会是去送人头。”
刘辰看着墙上挂着的长弓,那是这副身体父亲所留之物,是一张强弓,凭借现在的自己根本拉不开。
“打铁还需自身硬,最终还是回到自己身上,从现在开始,立刻加强训练,即使比不上那些猛将,但至少要做到自保!”
想到做到,刘辰来到院子里,脱掉外袍,做起了俯卧撑。他知道自己无论如何练武,也敌不过那些天赋异禀的冲阵猛将,但自己可以在射术上下功夫,古代战争,弓箭可是最强力兵器。而使用弓箭,最基本的就是臂力,臂力越强,就可以使用强弓。
刘辰的这副身体是个好苗子,从小就跟随父亲打猎,钻山如林,基础非常不错,加上肉食不缺,身体素质远超普通人。这不,他凭借这副身体做了一百个俯卧撑后山上山下跑了一个来回才不支。
“呼呼……身体素质不错,赶上当兵的自己了,不知道射术怎么样,等一会儿去试试,现在还是吃些东西……”
大约一个小时后,刘辰喝完粥后端着碗筷皱眉想道:“想要提高身体素质除了训练外食物也是重要一项,如果天天喝粥如何强壮?”
想到这里,刘辰回屋取了短弓长矛和短刀,再背上一捆麻绳,不过他这不是要去打猎,因为时间已经接近黄昏,自己是去布置陷阱,希望能够捕捉一些猎物。
古代森林还未大规模开发,仍保留原始状态,动物资源极为丰富,尤其是东北地区,即使是未来的现代依然有棒打狍子瓢舀鱼的说法,何况是这古代。
古代人狩猎方式虽然多样化,但和刘辰身处的现代还是有很大的差距,毕竟现在集合了中外几千年的打猎方法,并且经过改良,不可同日而语。就拿刘辰父子来说,主要还是靠弓箭,陷阱也比较单一,对于动物的生活习性也不是很了解,所以捕猎的东西不是很多,只能勉强维持生计,比普通人家稍好而已。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