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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都市连载
古代言情《报告太子:这个太子妃好眼熟》,是作者“妃弄墨”独家出品的,主要人物有李延玺沈骊珠,故事节奏紧凑非常耐读,小说简介如下:她是比着尺子养大的名门淑媛,东宫选妃宴上,太子一句叱责,她名声受毁,寄居乡下。重来一次,她定要离那薄情寡义的太子远些,没想到一顿操作猛如虎,谁曾想意外救下被人追杀重伤的太子。太子似乎已经忘记了东宫夜宴那一晚,他嬉皮笑脸一脸讨好,“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我愿娶姑娘为妻。”夭寿啊!怎么又是这位冤家?...
主角:李延玺沈骊珠 更新:2024-09-16 05: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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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李延玺沈骊珠的现代都市小说《全集小说阅读报告太子:这个太子妃好眼熟》,由网络作家“妃弄墨”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古代言情《报告太子:这个太子妃好眼熟》,是作者“妃弄墨”独家出品的,主要人物有李延玺沈骊珠,故事节奏紧凑非常耐读,小说简介如下:她是比着尺子养大的名门淑媛,东宫选妃宴上,太子一句叱责,她名声受毁,寄居乡下。重来一次,她定要离那薄情寡义的太子远些,没想到一顿操作猛如虎,谁曾想意外救下被人追杀重伤的太子。太子似乎已经忘记了东宫夜宴那一晚,他嬉皮笑脸一脸讨好,“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我愿娶姑娘为妻。”夭寿啊!怎么又是这位冤家?...
她满手鲜血浓腻,只觉得心下惊颤惶惶。
李延玺一笑,在浅碧回来前,撒开了沈骊珠的手。
浅碧跨进小厨房,绿裙活泼,“小姐,我把鱼线找来了,这样长短的您看可以么?”
一进来,浅碧便发觉两人的气氛有些不对劲。
她家小姐眉眼似有惶惑一闪而过,而那登徒子衣裳半敞,胸膛鲜血尽染。
浅碧将两人都瞧了瞧,下意识觉得不对劲,可又说不上哪里不太对。
只得将鱼线交到沈骊珠手上。
沈骊珠深吸了口气,平复了心境,才接过,“浅碧,烧些热水来。”
“好。”
这边,浅碧熟练地生火,烧水。
那边,沈骊珠净了手,重新走到李延玺身后。
原本断裂在胸口的箭羽,因为那重重一按,已尽数没入身体,而背上只微微冒头的乌金箭尖,却出来了一截,要比先前更容易取出。
沈骊珠微微一怔。
难道……
太子刚刚并非是无缘无故发疯,而是怕她力气小,难以取箭,所以才这般以近乎自伤的方式,将断羽按入身体?
她眼睫忽颤。
又想,不过这又关她什么事呢?
说到底,还不是为了给他拔箭治伤。
这样的天潢贵胄,生来矜贵傲慢,哪里是为别人考虑半分的性子,不然三年前也不会……
想着,沈骊珠定了定心神,只希望尽快给太子治好伤,把这尊瘟神给送走。
她指尖轻盈又灵活,将鱼线小心缠上箭头的倒勾处。
打结,系紧。
然后,拽住鱼线尾端,用力往外一拉——
断箭穿膛而过,哐当一声,落入铜盘里,鲜血飙射而出。
李延玺脸色一霎苍白,不禁沉沉地闷哼了声,身体也有一瞬似绷紧到极致的弓弦,而后骤然松软下来。
沈骊珠却不顾溅在自己额头、面纱、衣裳上的污血,早已拿起洒了止血散的棉片,将前后两处伤口按住。
待血渐渐止住,沈骊珠才给他胸前、后背缠上纱布固定。
一圈圈缠绕。
身前的女子偶尔用清冷的声音叫他“抬手”。
她微微弯腰,光洁的额头沁着点点晶莹的薄汗。
颊边一抹晕开的血迹,给清冷的眉眼蓦地添了几丝艳色。
她眼睫低垂着,神色专注且认真,仿佛没有注意到他打量的目光,只专心地给他包扎。
李延玺却至此移不开眼。
谁都知道,大晋储君不爱女色。东宫至今连半个美妾宠姬都没有。
太子并不曾这般近距离地打量过一个女子。
她的发丝随着弯腰的举动,落了一缕在他的小臂上,像是青萝缠绕,在那些清苦沉涩的药香之下,隐约有着柔软而明艳的香气,若有似无的。
就这么勾上了心尖……轻而易举。
身上的痛楚都仿佛被分散了些许。
李延玺搭在膝盖上的长指动了动,忽然就好奇起这姑娘的真容来。
他开口提醒道,“姑娘,面纱脏了。”
沈骊珠恰好给太子包扎完,起身退开一步,闻言垂眸瞥了眼面纱和衣裳处的血污,连眉都不曾蹙一下,淡淡道了句,“无妨。”
但,心头已经不欲要了。
李延玺却当沈骊珠是医者仁心,连衣裳被血污弄脏都不介意。
那上面……
是他的血。
李延玺心头似被什么勾了勾,蓦然间掠过奇异的柔软。
然后,便连一贯矜贵散漫的语气都温软了些许,“弄脏了姑娘的面纱和衣裙,总归是我的不是。只不过在下如今遭难,身无长物,待得日后……归家,必定以华衣美服、绸缎千金为姑娘双手奉之。”
这是大晋太子的允诺。
价值千金。
沈骊珠心知李延玺的身份,对于这话自然是相信的。
但是,她一边整理药箱,一边淡声道:“公子的好意我心领了,不过我,并不喜爱那些。”
正在生火烧水的浅碧,微微别过脸去,眼底隐约浮动着几缕细碎晶莹。
哪有芳华正好的女子不爱华衣?
小姐从前也是活泼俏丽的女儿家,姿容是一众姐妹里最为出色的。
侯府嫡女,生来尊贵,被锦衣华服的娇养着,不识愁滋味,每日里最大的烦恼,可能就是今个儿穿什么衣裳,梳什么头发,用什么胭脂,画什么妆容了。
所以,她与……轻红,一个最擅长梳各种各样漂亮的发髻,一个最擅长描眉点妆,每天都将小姐打扮得漂漂亮亮。
但,一切从三年前那场宫廷夜宴便改变。
小姐不再爱笑,也不再喜红妆,甚至起初连昔时最爱的揽镜自照都不敢,因为她的脸……毁掉了。
为了救下她和轻红。
老夫人不许府医给小姐医治。
小姐的颊边从此留下一道浅白的疤痕。
浅碧读书不多,却怔怔地想,这便是书上说的白璧生瑕了吧。
之后,小姐便长期以纱掩面,遮住了曾经名动上京却又一夜被毁的光艳容颜。
原本活泼明艳爱笑爱闹的性子变得沉闷寡言,过于的循规蹈矩,明明是花季,却穿着白、青、墨兰等颜色老气的衣物,也不戴任何的首饰头面,只着青衣素钗,再也找不到从前的半分痕迹。
就好像曾经那个明媚光艳的少女……彻彻底底的被抹杀掉了。
想起从前般般,浅碧眼眶滚烫,而后恨恨地想:
‘都怪那天杀的狗太子!’
浅碧还不知道她心里怨恨的那个狗太子,此时就在眼前。
不然浅碧肯定要准备“弑君”了。
这也是沈骊珠不敢告诉浅碧,李延玺身份的原因。
怕她做出什么冲动之举。
她此生所剩的东西已经不多,不愿再失去浅碧。
沈骊珠眼睫微垂,想了想,又清清淡淡地道:“我喜欢银子,公子若是一定要报答,不如折换成现银给我吧。”
浅碧有些吃惊地圆滚了眼睛。
小姐什么时候喜欢金银这等俗物了?!
从前是侯府嫡女,贵妃侄女,娇宠无双,哪里会把钱财放在心上?
而后遭逢大变,小姐连红妆华裳都不在意了,怎么会在意银子这等俗物?
浅碧心有疑虑。
只觉得今日小姐有些不同寻常……
她惊疑的眼波一转,落到那男子身上,心下掠过一丝恍悟。
这人看向小姐的眼神似是灼灼,怎么瞧都是不怀好意!
小姐将自己说成是喜爱金银的俗人,想必也是避免惹上麻烦罢。
浅碧不愧是跟了沈骊珠多年的人,知道她心中的所思所想,没错,沈骊珠的确是这样想的。
自古人情债最难偿还。
她不愿跟太子沾染上半分关系。
既是病患与医者,银货两讫,各断因果最好。
为此,沈骊珠不介意被对方误会是喜爱金银的俗人。
她又补充了一句,“对了,公子今日用了上好的金疮药,止血散,还踩坏了我墙角种的药材,加上衣裳钱和看诊费,诚惠十两金。”
十两金,过分昂贵的数目,可以说是明晃晃的敲竹杠了。
不过,沈骊珠相信,太子殿下给得起,才这样开口。
世间男子大多欣赏不张扬媚俗的女子,厌恶傲慢、跋扈、贪婪。
果然,太子殿下温软了片刻的声音,恢复成了一贯的慵懒散漫,透着矜贵的疏离感,“好,既是姑娘所求,那便……如你所愿。”
想必谁也不敢有异议。
但,他此时的身份只是—位东宫名下的“谋臣”,无品阶官籍在身,且陆如薇有心转移话题,已将此事掠过,倒是不好再开这个口了。
李延玺墨眸眯起,凝了眼风雪轩的方向,那首《凤求凰》已经收了音,那里重归安静,然而他心下却不知为何,莫名有些不安。
仿佛风雪轩里有什么在吸引着他—般,总想去看—眼。
李延玺抿了抿唇,衣袍轻拂,步履缓滞,落于众人身后,唤道:“少臣。”
少臣悄无声息地现身,“殿下。”
李延玺折扇在手,扇骨鲜艳,映衬得他指节越发莹白,似—段美而华丽的玉。
他语调轻而散漫地开口,“去探探这风雪轩。”
少臣领命。
不过,他以为殿下要他探的是风雪轩里,书房卧寝之地有无重要信件。
在他轻功卓绝翻墙而入时,见到院中琼花晶莹如雪,树下有双男女,他们背对着他的方向而坐。
男子披风雪白,女子蓝衣广袖,桌案在两人身前,上面摆着—方铜镜。
那男子手腕似雪—般脆弱又漂亮,拿着—只明珠耳珰,就要往女子耳间戴去。
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少臣觉得这蓝衣女子背影依稀有些像……阿姮姑娘。
可是,这女子蓝衣裙摆以金丝繁缕勾勒图案,便有了世家贵女才有的华贵之意。
阿姮姑娘只是出身普通,跟三教九流打交道,甚至给欢楼女子诊病都没有—丝嫌弃的医女。
从不见她穿华贵明艳的衣裳,青衫陈旧,暮色沉霭。
也不见她戴过什么耳珰。
然而,那男子抬手要给女子戴明珠耳珰时,女子竟然—点都没拒绝,微微侧过脸。
却恰好被—抹横斜的晶莹花枝挡住,令少臣没有看清女子容颜。
下—秒,少臣听见男子的声音,“骊珠,今日就戴着这个,不摘了,可好?”
骊珠。
听起来倒真是个贵女的名字。
少臣挑了挑眉,打消了疑虑,也不再冒险去看那女子的脸,轻身翻进了书房。
所以,他不曾听到沈骊珠的声音,“许久不戴耳珰了,—时真是有些不习惯。不过,既是阿遥所愿,今日便不取下它。”
…
少臣在书房卧寝之地仔细地探查了—遍,只发现些诗词书稿,并无别的,便从风雪轩的另—头离开,回到李延玺跟前复命。
“殿下,风雪轩没有什么异常。书房里只有书典和字画,未曾有暗阁之类的东西,就是书的种类杂了些,从古文典籍到列传游记都有。还有就是书房里有些手工做的新奇玩意儿,应是改良复原的鲁班书上面的东西。”
只是这些?
李延玺心里说不出什么感觉,是失望?还是别的。
正如他说不出方才那风雪轩回首—望,为何烦闷心慌,总觉得离什么触手可及的东西远去了。
李延玺恹恹地掀了下唇,唇色却是瑰丽的,“看来,这位枕玉公子涉猎颇广。”
鲁班书上,皆是机关奇术。
这么说,这陆亭遥倒是个人才。
若是这份天赋,能引用在改良弓弩机械,或者是攻城战车上,那么大晋军/事实力或许可大大增涨。
李延玺心里起了点惜才的心,倒有了想见—见这位陆二公子的想法,但是面上却分毫不显,只撩了下眼皮,“还有吗?”
少臣道:“风雪轩占地极宽,跟陆府主院的面积都可以比肩了,里面除了有单独的小厨房负责陆二公子的饭食,还有—间小药房和专程为陆二公子诊病的医士,看来真如传言中所说,陆二公子身体不好。”
在浅碧心下隐忧的时候,两匹骏马疾驰过金陵郡外官道,马蹄踏破落花,溅起的泥点洒在垂落下来的那一抹淡青色袍摆上。
抵达御仪队伍。
李延玺翻身下马。
太子少卿上前行礼,“臣,裴景澜,参见殿下。”
李延玺挽起他的手,“景澜不必多礼。”
裴景澜一袭月华白,温雅敛袖道,“臣等护卫不力,该罚的。只是殿下当日不慎中箭落水,不知现下伤如何了?”
“流落民间时,碰到了一位大夫,她医术尚可,孤已无大碍。”
裴景澜注意到,太子殿下提到那位大夫时,像是想起了什么,嘴角微微勾起。
代天子南巡的銮驾队伍里,有禁军护卫,有言官属臣,也有随行御医。
御医慌忙地跪下了,“殿下千金之躯,您的安危祸福关系大晋社稷,岂是那乡野村医随便看看就能行的,请让老臣给您重新诊脉。”
李延玺胸口的伤被沈骊珠推了一掌,微微裂开,他便也没有推拒,叫御医换药。
“殿下中箭的地方离心口只余半寸,险些伤及心脉,便是由老臣亲自来处理,也不会比这更好。先前是老臣托大了,现在才方知,民间亦有高人,不输国手。”
御医验看过太子的恢复情况,不禁生出一种惺惺相惜的感叹来,又道:“伤口有些许裂开,想来是殿下回来时骑马颠簸所致,老臣给您重新包扎,之后多加静养即可。”
换过药后,太子一袭雪白绸衣,未着外裳,慵懒地坐在榻上,翻看这段日子积压的密报。
裴景澜劝道:“殿下应该保重身体,多加休养才是。”
“无妨。只是看看折子,未免放纵了自己。这些时日在外都懒散了。”李延玺懒洋洋地道。
裴景澜如今封太子少卿一职,昔日却是东宫伴读。殿下自幼勤勉,文治武功,骑射箭术无一不精,不管冬寒还是酷暑,都未曾有过一日懈怠。
大晋未来有这样的太子,实则是百姓之福。
所以,裴景澜愿意尽力辅佐,哪怕殿下……
曾经伤害了他喜欢的姑娘。
裴景澜有一瞬的失神。
“景澜?景澜?”被太子的声音唤回飘远的思绪,裴景澜温润地笑了笑,“恕臣失仪。”
李延玺挑眉,“想什么呢?很少见你这个样子,莫不是在想哪家千金?告诉孤,孤给你赐婚如何。”
他跟裴景澜是从小到大的交情,两人私下相处不以君臣相论,便是玩笑两句也无妨。
裴景澜面色温和,“殿下就不要打趣臣了。”
但,他心头却微微苦笑了下。
他喜欢的姑娘?
若是不曾有殿前选妃一事,她本应该……嫁给他的。
平京二十八年,除去殿下,一众侯府公子世家千金中,他们理应是最为相配的,不是吗。
可是,他晚了一步。
便步步都是错。
“怎么是打趣。”李延玺乌墨般的发散在雪白绸衣上,慵懒中却也不掩尊贵,“你少时便告诉孤,你有一心上人了,将来是要迎娶回家了,如今却迟迟不见你成亲。可是那女子身份低微,你家中不同意?”
“这倒是也无妨,孤为你赐婚,予她尊荣,想来你家也不敢说什么的。”
“多谢殿下好意,只是她……如今已有未婚夫,君子不夺人之美,只要她好,我便无所求。”裴景澜垂眸似释然一笑,眼底却闪过几分落寞。
观他神色,李延玺修长的指节搭在膝盖上,漫不经心地敲击了几下,啧了声道:“你啊,就是太过规行矩步,遵君子礼仪,换作是孤,管她有未婚夫还是嫁人生子了,我所想要的,便必定要夺来。”
裴景澜只是笑了笑,便转移了话题,道:“殿下方才想跟臣说什么?”
“哦。”李延玺嗓音慵懒地轻笑了声,将话重新说了一遍,“孤突然发现,天下姓沈的女子众多,不是每个都如贵妃那般令人厌恶。”
裴景澜怔了下,嘴角勉强勾起了一个弧度,“臣从前便同殿下说过这话。”
可惜,这道理太子懂得太晚。
否则她也不会受到迁怒……
裴景澜微微垂眸,长睫掩住眼底的感伤,“不知是谁令太子改变了观念?”
“一个……女大夫,此次就是她救了孤。”李延玺道,“对了,景澜你身上可有金银?”
裴景澜颔首,“有的。只是不知殿下忽然要金银做什么?”
李延玺笑得漫不经心,“救孤的那个女大夫,向孤讨要诊金,孤许了她十两金。”
“应当的。殿下千金贵体,她救了殿下,相当于是挽救千秋社稷,是应该好好答谢才是。”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裴景澜觉得殿下在提起那女大夫时,眼底的神色与往常不同。
李延玺啧了声,“少说这些恭维孤的话。”
裴景澜笑着解下腰间锦袋,里面装着一些银票,价值远远超出十两金,他手停顿了下,又道:“不如由臣去一趟吧。”
“哪里用得着你亲自去。”李延玺轻轻地击掌两下,“少臣。”
一袭黑衣劲装的少年翻窗进来,发带鲜艳,动作利落,“殿下,裴少卿。”
李延玺抬了抬下巴,待少臣接过裴景澜手里的东西后,他才道:“送去小杏村的药庐。”
“是。”
少臣转身准备走,被李延玺叫住,“等等。”
少臣停步,等着太子吩咐。
李延玺墨眸流转,却是看向裴景澜,“景澜,你说孤的性命贵重,那理当不止值这十金,是不是?”
裴景澜微怔,然后笑了下,“自然是的。”
“若是在东宫,打开库房倒是有许多东西可挑选……”像宝石美玉、流光霓锦无不应有尽有,那姑娘打扮得清淡,只着素衣银簪,但是李延玺下意识觉得,她穿红色应当会很美。
“但是现在偏偏是在外面……”李延玺沉吟了片刻,将搁在榻边、曾被沈骊珠拒过的那方白玉,拋给少臣,“将这个也一并送去。”
玲珑白璧,珍贵无比。
裴景澜眉心一跳,“殿下,那是先皇后留给您的……”
先皇后离世时,太子方十三岁,他是东宫伴读,自然也有所见证。
那位贤良懿德的皇后殿下,临去前拉着少年储君的手,说此玉是大晋皇室的后位代代相传的信物,要让殿下将来送予心爱之人。
裴景澜低声提醒,“殿下,大晋未来的一国之母,绝对不可能是一位平民女子。”
李延玺笑着斜睨了裴景澜一眼,“瞎说什么呢。孤只是报恩。”
他又转向少臣,“把东西交给沈姑娘,跟她说,将来可以此为信物,向孤求一个心愿。”
“不论是什么事情,孤都会答应她,绝不食言。”
这是大晋太子的承诺。
金口玉言,一诺千金。
哪怕在不久的将来,沈骊珠会拿着白玉在她与那人的新婚夜请求他,不再纠缠,允她嫁人,太子也依旧……信守了自己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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