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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尘烟火

北滘有鱼 著

其他类型连载

一介书生,空空两手,玩转商海官途。运筹帷幄,决策千里。人生之途风拥雪阻,依然从容淡定,风花雪月,红袖添香,是智慧?还是运数?大才于世,凡尘烟火。东北风情小说,一个书生如何突破困局,引领村民走乡村振兴路,文笔老辣,描绘世态人情,淋漓尽致,情节引人入胜。悬念叠生,细节出众。

主角:   更新:2022-11-15 07: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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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的其他类型小说《凡尘烟火》,由网络作家“北滘有鱼”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一介书生,空空两手,玩转商海官途。运筹帷幄,决策千里。人生之途风拥雪阻,依然从容淡定,风花雪月,红袖添香,是智慧?还是运数?大才于世,凡尘烟火。东北风情小说,一个书生如何突破困局,引领村民走乡村振兴路,文笔老辣,描绘世态人情,淋漓尽致,情节引人入胜。悬念叠生,细节出众。

《凡尘烟火》精彩片段

北方八月的天气。一到傍晚的时候,虽还说不上冷气刺骨,但也实在到了人们穿毛衣的时候了。

某个小城城郊,凌乱的房舍,像不小心掉到地上的冻豆腐,东一块,西一块的摆放着,没有一点规则,有的小巷过于狭窄,人们推着自行车都免强过得去。

这是城乡的过渡带,居住着许多身份不明的人,他们有的是本来就靠近城边的农民,有的是比较贫穷的工人,因为在城里买不起房,所以在城边找了个地方栖身,也有一些暴发户在这里落脚,他们大多是目光长远,觉得此地有利可图,等着有朝一日,城里拆迁便有大把的钞票可揣在兜里。

靠城边的东北角,已是城市多余的尾巴,这里居住的人,已经不多。

有一个破破烂烂的小杂院,好像硬贴着郊区上的一块膏药,很显眼。在院儿中间有一棵年逾古稀的老榆树,枝丫峥嵘,繁茂的树冠像一把大伞样,遮蔽了半个庭院。因了这树倚老卖老的气势,榆树下面的三间小土房,倒成了它的陪衬。这并排的三间小房,有两间都堆满了杂物,只有最西边一间简陋狭小,用发黄的报纸糊着墙壁的屋房子,因飘出一缕炊烟,才显出了一点生气。

屋子里没有什么摆设,只有一张床,和一个书桌,还有几件粗陋不堪,非常不起眼的家具。

一个戴着眼镜的年轻人,正在堆着杂物的破烂不堪的书桌前用心的读书。那是一本厚厚的在当时非常少见外国名著,只要再仔细一看,那是1987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静静的顿河》,书已经翻得破烂不堪,上面勾勾画画的,在旁边和书缝里写了不少字。

这个二十左右岁的年轻人,在晚霞的余光里,可看出长得面容清秀,白净脸,鼻梁挺直,眼镜后面的眼睛炯炯有神。

外屋一张破烂的桌子上,一个电饭煲里煮着饭,噗噗地喷着热气。油壶里的油只剩下半瓶,调料花样不多,瓶瓶罐罐堆放的是东北人惯常吃的咸菜,桌子下面堆着一堆白菜和几个土豆。墙面上挂着一辫蒜和几串红辣椒。

这正是大街上行人稀少的时候,一个八九岁模样俏丽的小姑娘敲响了院门,这小姑娘人很小,门敲的却很响。

这很大的响动才把年轻人从痴迷中惊醒,他从书上抬起头来,口里应着:“来了来了。”快步走了出来。

小女孩扬起可爱的小脑袋,用读书一样的声调,对他说:“沈叔叔,我妈说让你到我家去一下,她说有重要的事情跟你商量,我妈妈还嘱咐说,你一定要去呀。”她的口气很坚决。

小伙子站在门口,一米八几的个头,也可算得上英俊潇洒。他的动作敏捷,手脚利索,但是从他那接人待物上,仍能透露出一种老实沉稳那种乡下人所特有的特征。他叫沈一墨,是刚刚毕业,还没有分配的大学生。

沈一墨明白了。已经快到月末了,一定是房主人在向他索要房租。他的心砰砰的乱跳起来,白净的脸面,也渐渐的红润起来。

女孩扎煞着两只小手,已经跑远了。他仍在庭院里来回走动着,搓着手,他自己轻声的对自己说,上哪去挣了一点钱,把这个月的房租补上。一会儿又不自觉的把眼镜摘下来,在衣裳上擦了擦。

他现在口袋里没有钱,看来只好想办法,找一个什么好的借口搪塞过去,然后自己再想办法,看来只好这样了。他轻轻的叹了口气。


沈一墨正埋头吃饭,门又响了一声。

一个眉目清秀,方正脸,浅施粉黛,长发垂腰,衣着华艳的三十几岁女人,款款走了出来。沈一墨有几分窘迫,因为屋子太小太窄太过凌乱,来的人刚刚能够转过身,却无从落座。

这个人正是刚刚来过的小女孩莹莹的母亲,也是房东。

没待她开口,沈一墨先低下来头,不好意思的说:“嫂子,你看我近来家教做的少,正赶上这几天又闹了点小毛病,口袋里现在没有钱了,房租能不能往后稍缓几天。”他好像她不放心似的,又补充道:“你放心,我一定不会拖太长时间的。”

他这样诚惶诚恐的说着,手不自然的搓在一起,额头上竟生出了一层密密的细汗,差点没有流下来。他像等待判决一样在听着房东的斥责,抑或是吆喝。

但他没想到,那妇人却语气细软,一点也没有嗔怪的意思,她说:“房租的事好说啊,你别放在心上,我知道你的日子不太好过。人哪,谁没有难处,你放心吧,嫂子我不会撵你出去的,何况你还照顾着我家莹莹呢。我也应该给你点钱。说真的,孩子这几个月的进步很大,要不这个月的房租就免了吧。”

沈一墨听她这么说,一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但听说免了房租,他就赶紧说:“哦,嫂子这可不行,虽说我带莹莹,毕竟你也没少照顾我。况且孩子又有那么可爱,我就算为你尽点心,我不会收费的。你能缓我几天,晚交几天房租,我就十分感谢嫂子了。”

那女人反倒客气起来了,她道:“天底下哪有这样的事,你住我的房子要钱,我让你为我的女儿辅导补习功课就不收钱,这不太合适吧。况且我们这房子也是间破烂房,闲着也闲着,租给你算我们幸运,我们家也不差这几个钱,你还不知道,她爸是做工程的,我们经济还算过得去。”

“哦,对了,”她忽然语气陡转,声调也变得细柔,她说:“沈老师吃过饭,到我房子里坐一坐,来的几个同学聚会一下。我一个闺蜜喜欢跳舞,我们男人少,缺个舞伴。也没有外人,你看能不能过去玩一玩,你也放松放松,我看你整天拘束在这个小房子里,也不出门,还真是为担心。”

沈一墨这才听懂,他不是来催债的,还是来请他跳舞的。因为口袋里没有银子,正吃紧。他是真没有心情跳舞,但是房主这么盛情邀请,他也实在不好意思推脱。

他只得得勉为其难说,:“嗯,也好吧,你先过去,我把碗筷拾掇拾掇,马上就过去。”

“哦,对了,”那个女人刚走了几步,又反过神来,对他说:“我们同学中,一个孩子也要聘家教,你到时候别不好意思要价,要不我来跟你谈,反正他们家经济条件好,也不差这几个钱。”沈一墨的心,被这个好心肠的嫂子感动了,他说:“行啊,那我就多谢你了。”

沈一墨匆匆忙忙咽下了嘴里的饭,怕人着急,也没有洗碗筷儿,潦潦草草拾掇了一下桌子。又从柳条箱里,找出了一条上学时带的领带。对着镜子整了整领带,撩了撩额前散乱的头发,一张英俊满是书卷气的面孔,在敷着薄尘的镜中映照出来。看到自己这副尊容,他摇了摇头。这个曾经在大学校园里光耀一时的高材生,这个有众多女孩子众星捧月一般,追求的的才子,没想到如今竟落魄到这个欠人房租的地步了。


太阳已经完全落山了。白天里混杂在这个凌乱不堪的郊区人们都开始关门闭户,偶有几户亮着灯,灯光发出刺人眼目的光芒。

沈一墨从自己破烂的小平房里出来,跨过了几条秋风扫过的畦埂,来到了莹莹家的门外。这个庭院虽说算不上豪门大户,却别有一番惊人的气派。院墙修整的有一人半高,院里铁链拴着几条黑背黄额的大狼狗,见着人竖起耳朵,露出尖利的牙齿,汪汪叫着。从门口向正房,是用鹅卵石铺成的宽阔的大道,也有几条弯弯曲曲的小径伸向旁侧,大道两边垒砌着规规整整的花池,婉约而细致。在这秋天的时令里,花草有的已经败落,有的仍然旺盛的舒展着柔枝嫩叶,散发着淡淡的幽香。在庭院的正中有一个喷水池,池里蓄养着一些漂亮的锦鲤,在自由的游弋。几排风景树,映衬得整个庭院非常大气而规整。

沈一墨刚一走进院中,狗就汪汪叫了起来。莹莹妈听到狗叫,从院子里快步的走了出来,她大声的吆喝着狗,好像狗是她的孩子一样,能听懂她的一样。果然狗就不叫了。跨过草坪,走上碎石的小径,能听到客厅里传出悠扬缠绵的旋律。那是台湾邓丽君刚刚走红的酒廊情歌。过去曾是大陆禁止演唱的靡靡之音,但现在已改革开放到小城里,也随之而来的跳舞,也开始兴悄然起到了平常百姓之家。

沈一墨抬起头来,从那薄薄的窗纱中隐隐约约的可看见客厅当中人影绰绰。有几对男女正在缠绵音乐的伴奏下相拥而舞。沈一墨不知为什么心里陡然泛起了一股悲凉,他从毕业到现在,已经快一年了,他几乎都没有听过音乐更别说跳舞了,这个昔日在大学校园里的歌舞王子,想不到现在,已然淡出了人们的视野之外。一丝落寞在他脸上不经意掠过,有一丝丝疼痛刺激着他身体中某个柔软的部位。

但他很快的就振作起来,把那不快埋藏在了心底。他是读过书的人,曾暗暗的告诫自己,人生总会有通达逆境的转折,一个人要扛过逆境,才能够做大事,才能够成为别人承担不起的栋梁。他一直这样暗暗的告诫自己,心中的悲伤果然缓解了不少。

灯光黯淡,舞曲悠扬。宽敞大厅里几对人翩翩起舞,也有几人正散坐在沙发上闲谈。桌子上散乱地放着一些红酒和啤酒。

沈一墨刚刚从外面进来,还不太适应这里的灯光。莹莹的母亲倒了一杯酒,他就坐在沙发上若有若无的看着人们跳舞。等他适应了这里的灯光和环境,也正好一首舞曲终了。

莹莹母亲把沈一墨拉到一个衣着华丽,正吸着中华香烟,娇艳妩媚的女人面前。在那朦胧的灯光之下,那女人尤显出一种出落凡尘的仙女之态,虽然坐在沙发上,沈一墨也看出她身材苗条,姿色秀丽。沈一墨刚刚坐在他的身边,就有一股莫名的悠悠芳香之气暗暗袭来,说不清那是什么香水?

“沈老师,刚毕业的大学生。怎么样,小婉,这个舞伴可是花尽了心思给你请来的,别忘了好好感谢感谢我啊。”

莹莹母亲性格温柔,用着和闺蜜讲话的调侃的口气,这样说。

那个叫小婉的漂亮女人,却显得不冷不热。

“又不找老公,干嘛那么挑剔?”她这样的回答。

这让沈一墨有点摸不着头脑,他说的果然没错。但细细品味,不知哪还些在错着。反正这话让人听了心里不大舒服。

郑女士虽然这么说,漂亮迷人的脸蛋上还是露出了让人温暖的微笑。她落落大方地站起来。又倒了一杯酒,递给了沈一墨,并对他举起了起来。

沈一墨有几分拘谨,刘姥姥初进大观园一样,生怕人笑话。他刚刚大学毕业,走出校门,还没有见过这样的阵式,也从来没有和这样一位衣着如此暴露的美女坐得这么近乎,他脸上微微有些烫热,好在客厅里灯光暗淡,人们彼此间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轮廓,各人脸上细微的变化,早已被那闪烁不定的灯光所遮掩了。


又一舞曲响起,沈一墨主动站了起来,绅士般做了一个请的动作,唐小婉落落大方的主动把自己柔荑的小手放到了沈一墨的手里。

沈一墨真的有些为难了,面对着这个身材苗条,凸凹有致的漂亮女人,他的手竟有点无所适从。在大学校园里,周末也举行舞会,他能面对的都是和自己差不多的穷学生。她们的衣服,哪怕在夏天的时候,也都穿的厚厚的,没有什么诱人的地方。跳舞的距离,也都是按照国际标准的距离掌控的。那些进退回环,曲折旋转都拿捏的非常规范。而在如今这个场合,在这暗淡的灯光下,面对一个魅力十足,杀伤力如此之强的天生尤物,他确有些技穷了。

在舞场里走了两圈,沈一墨就看出了原来这个唐女士,也是刚刚习学不久。她故意让自己跳得轻柔妙曼,起伏有致,但点做得有失分寸,有些夸张。好几次,差点踩了沈一墨。沈一墨为了配合她,不得不低着头看着脚。

几个来回,几个旋转,沈一墨就有点汗湿脊背。他实在是因为太紧张了。对面那女人的丰挺,那张迷人的离他越来越近的俏脸。在这样的灯光,面对着这样一个女人,沈一墨真的有点不知所措。他有一点紧张,第一次这样搂着一个陌生女人跳舞,第一次与这样一个成熟女人近距离接触,她那薄薄衣裙里散发的女人体香,让他有几分迷乱。

在舞曲停歇的间隙,沈一墨去洗手间,唐小婉也正在洗手间镜子前补妆。在明亮的灯光下,她那红艳的嘴唇,那张俏脸上迷人的酒窝,都好像在向他投送着什么……

沈一墨昨天晚上,有一个小小的失眠,但他仍然醒来的很早。他从小就养成了早起的习惯,不在被窝里放赖。

他手脚勤快,体格健壮,精力充沛,有一身的好力气,深得父母的喜欢,村里人都夸赞墨家养了几个好孩子,个个性格温顺,个个听话。

读初中的时候,他又听老师的话,养成了晨跑步的习惯,他从初中一直坚持着高中,从高中到大学直到现在。

他从小院里出去,沿着城边那条没有开发的土路一直向北跑,脚下坑坑洼洼的,有的地方还长着荒芜的野草,跑道的尽头,是正在施工的工地。

这条路的左边是一条河水混沌的古老的护城河,在史书上也曾有过记载的,但现在人们早已不把它放在眼里了。城里的垃圾没处堆放,不少河段就成了受害者,各种各样的城市垃圾,散发着臭气,让人无法立足。

沈一墨已经习惯了郊区的混乱与无序。现在中国正在改革开放,人们的思想意识已经开始逐渐的有了变化,城市的建设也在慢慢的提速。

大学毕业之后,沈一墨很能理解这一点。他汗渍渍地跑回到小院,又潦草的洗了一把脸,然后又对着大老榆树下面的沙袋打了几百下,这也是他多年不改的习惯。他租这个房子的时候,就是看中了这棵老榆树上,能够吊上沙袋。

他简单吃了一口剩饭,现在他的燃眉之急,是到外面赚一些钱来,把拖欠的房租还上,另外家里米面油也不多了。


窗户敞开着,房间里弥漫着远处护城河里发出的混合着垃圾堆里飘过来的臭味儿。他一直觉得生活的艰苦可以扛过去,但这无孔不入的气味却实在让他难以忍受。

但他又能怎样,我是在这炼狱里在谋生存,他暗暗的告诫自己,总会有一天人们会知道有一个伟大的人物,曾经在这里创造出了奇迹。虽说他已二十几岁了,他的想法中还有不少孩子气,混合着书生气,但也许正是这样的信念,才支撑着他在这里忍受着凤凰浴火般的折磨。

他走到窗前,吸了一口早晨不太清新的空气,他那健壮的体格,那让他引以为傲的几块凸起的结实的胸肌,都给了他不少自信。

隐隐约约的,远处工地上机器声又响起来了,从窗户向远处也可以看到一些工人们正在忙忙碌碌的修建着跨河大桥,那些老旧的废弃的铁路,这个有着神话一般的弯弯曲折的河流,还有那河旁的柳树,一个废弃了的葡萄园,都像沉睡的记忆一样晾晒在日光下。

他从报纸上看到不少关于这座城市的新闻,他心中感到。一切正在悄然发生了变化,整个国家正在摆脱着被人歧视的束缚,正在走向繁荣的路上,而我沈一墨,这个心怀抱负的栋梁,被埋没的旷世之才,应该做些什么?

他不知不觉的走到镜子前,对着那敷满薄尘的镜子,不禁哑然失笑。

看到镜子中那个模糊的自己,他忽然想起了自己的童年,跟随着母亲在这条铁路上,冒着烈日,在飞扬着尘土的路边上,去捡拾一些火车在奔弛时抛下的煤渣,每次捡一口袋,他们都会乐得忘乎所以,而那欢乐又是多么的纯真和自然,没有一点伪装,发自心底。

但那欢乐哪去了?我要找回那欢乐。

他停止了这无边无际的联想,又开始自己的工作了。他先把宣纸铺在榆树下的桌子上,又拿出画笔,准备好了清水和淡墨,他准备开始作画了,如今他已经可以在宣纸上作画了,这可是他梦寐以求的事,他曾经为了省下几个钱儿,一直在硬硬的图画纸上去勾画着人物,但那线条总是太生硬,无法传神。现在可以随心所欲,在那些艺术家所用的创造奇迹的宣纸上,来创造自己的奇迹了。这个小小的变化让他欣喜若狂。

他的画画得很流畅,他慢慢的用笔勾画着人物的轮廓,鼻子和深邃的眼睛。

上次的一幅画,他卖了十五块钱,这个的价值要卖到50才行。他暗暗给自己的画,定好了价格,他不会再随手抛出自己的心血之作了。

随着社会发展,不少人一定会在人际关系上下功夫。而画不失为一种媒介,太过昂贵真迹让人望而却步,而他独家的仿真古画,人们能够送起来,又不失面子,他相信这绝对是一条好的生财之道。

他画好画,在最后钤印的时候,他还是用“榆树堂”三个字,作了尾款。

他完成了这幅画,已经是日过正午。他顾不得肚子还空着,挟着画卷,快步走向了城里的古董街。


林雪把那玲珑有致的身材,裹在松松落落的浴衣里,坐在精美的橡木梳妆台前。

那镶着银边的椭圆形的小镜子里,便映照了一个清秀可人的面容,她的深棕色的长发像波浪一样覆盖着肩头,更衬托出一种难言的高贵气质。

古往今来,女人的天生丽质,累死了多少文人画匠,搜索枯肠,形容描摹,皆枉费心机,仍难得其妙。

林雪的美就是那种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那种。近来越来越开始欣赏自己她看着镜中的“仙姑〞很有几分得意。这是沈一墨对他的爱称,有几分尊崇也有几分讥诮。

台面上散放着各种瓶瓶罐罐的化妆品。有几瓶是进口的,是她的叔叔们送她的。叔叔们叫什么名字,尊讳为何?她大多不知道,但只要有一个组织部长的爸爸,任谁的叔叔自然都不会少。

她最喜欢的几瓶巴黎香水,据说价格不菲,她都未曾动过,好像心有所期,在等待着什么。

加厚的浴衣,里面的绒毛贴在细嫩的皮肤上,让人感到入骨的舒适。窗外阳光也很好,照在身后的地板上,把窗台上摇曳的花影定格成美丽的图案。他一直想给这图案插图,但她没有沈一墨那样好的画笔,画出来,亦属焚秦煮鹤,大煞风景。这也是一年中难得的秋日,窗外阳光明明朗朗,温温暖暖的照临着世间万物。

她有早晨洗澡的习惯。这让她一天都感到很轻爽,睡意全消,完全可以轻装上阵投入工作。

“小心,你会把自己的美梦洗掉的……”有一次在大学校园里,她和沈一墨坐在操场边的柳树下聊天时,他这样警告她。

是的,洗掉美梦,也同样能洗掉一些噩梦。 她又梦见了沈一墨,狂跑着,在陡峭逼仄的山崖上,一不小心,忽然跌了下去。

她跟在他后面,惊恐的叫着,魂飞魄散……

惊魂不定的她坐起来。母亲推门进来,看了看她。

“怎么了?是魇住了吧。”母亲没有像小时候一样,摸着她的头,安慰她,只问了一句,在她的床边站了一会儿,便转身走了。

女儿大了,有了自己的世界,有了自己的梦,她知道有些话,问也没有答案,还不如不问的好。

她用一张棉质湿巾纸擦掉眉角上的余妆,左右看了看。她要动身了,她的闺蜜在等。她的皮肤非常白,细腻而柔嫩。这也很像她的母亲。

“我的雪儿,你真的很漂亮,和你母亲年轻的时候太相像了……”父亲曾当着母亲的面,这样评价过她。她明白父亲一多半是在讨好母亲。

父亲的工作一直很忙,他很少有工夫品评自己的女儿,但他的话很中肯,带着浓浓的爱意。

“一定不要轻易谈恋爱,一定要像你母亲一样,找到一生的最爱,然后嫁出去。”父亲面含微笑,他也是当着母亲的面开着这样的玩笑的。这这浅易平常的诮皮话儿,显示了父亲处世的智慧,他在暗暗的夸赞母亲的眼光,也在赞许自己。

有一次饭后,坐在客厅里和母亲聊天。母亲也对她说:“找自己一生托付的人,是要小心的。千万不能潦草,这时候不小心,就会为以后埋下伏笔,当然你们现在这一代是幸福的,妈妈也许是多心的……”

妈妈在伏笔前面故意去掉了“不幸”两个字,作为母亲,她不忍心把这两个字加到女儿的身上,哪怕是在一句话上,她生怕也许会变成一种谶言,给女儿招致不幸。

她的选择对吗,她的心里已经有了所爱慕的人,一个剪烛西窗可以托付终身的人。

可是他却离她而去了,消失在了茫茫的人海之中,不知所踪,连她也不知道一点音讯。

为了找他,她不惜降低自己的身价,冒着被闺蜜们耻笑的风险。独自一个人跑到了他的老家槐树屯,在那个破烂的完全像一所贫穷的农民住所的庭院里,得到的结果更让她大失所望,家里人也不知道他的去向。他的父亲,他的母亲,他的哥哥,他的嫂子,他的弟弟都用冷淡的目光,望着她这个从天而降的不速之客。把她当成了陌路之人,抑或是一个骗子。只有他的小妹儿,把他送出了村口,然后压低了声音对她说。他可能在城里哪个地方打工呢?他没有来学校报到。

她究竟去哪儿?她真的很为他担忧。她了解他那种宁折不弯的倔强的个性。口袋里没有钱,他要靠什么生活?刚刚从校门里出来的大学生,没有狗屁本事,却都有极强的狗屁自尊。他会靠什么来维持生计?

“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她竟狠狠的说了这样一句刺痛着自己的毒性极强的话。

大学里很多人都在谈恋爱,鸳鸯遍野,白鹭双飞。有的人竟胆大妄为,还在校园旁边租了房子。亲亲密密的过上了早熟的夫妻生活。

但她和沈一墨却保持着一定距离,那是恋爱时理论上最佳的距离——若即若离。两人虽然在别人看来是亲密的男女朋友关系,可她们个人密切的时候,也不过是拉拉手。只有一次沈一墨的一篇小说,发表到省级的月刊上,她才大赦一般的让他亲了一下额头。那个蜻蜓点水一样的,具有西方性礼节的轻轻一吻。让她回味了很久。

她们的朋友关系相处的非常理智。也许太过理智了。才走到了今天,才在这本来应该甜蜜的爱情之树上,结下了不可救药的苦果。

在大学刚一毕业,学校公布了分配方案。乡村的孩子要回到户口所在地,不得留到城里。他就向大伙做了告别,待遇和许多同班同学一样。她还没有来得及问清他的打算,他的去向,他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这厮咋会这个样子。他就从来没有想过,中国的许多事情是要摆在桌面上的,可许多事在桌子下面,也有很大可以操作的空间。大有可为也不乏其人。读史可明理,看来这个混小子的书是白读了。空有满腹才华,原来都是纸上谈兵,不堪大用啊。”林雪这样的话,不知在暗地里重复了多少次。

“这也许是我的错。江山容易改,秉性难移。这个倔驴一样的乡下小子太高傲了,他绝不肯低头的。他宁可饿死也不会请求别人的垂怜。这个混蛋!在当下的社会是最有可能饿死的……”林雪的担忧,越来越加重了。

如果我当初,多给他一点空间,让他再放任一点……


手机响了,闺蜜娜娜来找她去逛街了。

她心里有些不情愿,人生总有些事情是无法拒绝的,闺蜜为了她有时候也会做自己心里不情愿的事情,但为了朋友不得不这样。

下了楼。娜娜正倚着母亲的胳膊,亲亲密密的说着心里话。

母亲是医院的院长,她是妇产科主任。前不久又做了母亲的干女儿。干女儿这个产物很特别。有时亲昵程度,比自己的亲女儿还要亲。

娜娜人很随和,长得漂亮,说话柔声细气。外边攀附她的朋友也不少。她和林雪他们之关系非常她。见面还不忘了惯常的夸奖:“哟,今天太漂亮了。”

林雪已经听惯了她口头禅一样的赞美,没有心动。两个人边说边笑打着车,就到了市里边最繁华的世纪大厦。

他们很快的就转到了专卖店。卖衣服的小姐很热情,和娜娜是老相识,她客气地为他们沏了茶。林雪,在店里转来转去,不想买什么衣服,心里有些莫名的心烦,想出来转转。

两人还没有喝完一杯茶,从旁边就晃进来一个脖子上挂着粗粗的金链子的身材魁梧的大汉,黑红脸膛,一米八左右的个头。他走到成衣间,几乎没有怎么细看,就对服务员:“说好了,麻烦把这几款都给我装起来。”说罢,从口袋里掏出厚厚的一摞钱,也没细数,丢给了柜台。然后提着一摞衣服,昂然而去。

娜娜也试了几件衣服。结账的时候他。忽然说说:“哟,老板,不好意思,我口袋里带的不太足,能不能明天给你送过来?”那小姐唯唯诺诺,说:“都是朋友,当然信得过你。您走好了。”

林雪只觉得娜娜今天好生奇怪,她过去可从来没有挂单的历史。

晚上林雪一个人躺在床上。她忽然觉悟到,娜娜一定是为她设了一个局。

那个奇妙的大汉看他的眼神,有很深的内容。

唐小婉从楚楚的小学走出来时,面色苍白,花容失色。

她走出了校门,看看左近没有人。就倚在了树旁边的大树上,她从口袋里掏出了烟。点烟的时候,她的手有些微微颤抖。

她好久没有这样生气了,五年前,她和楚天雄离婚的时候,她也很坦然,没有这样失态过,但为儿子楚楚,她是真的血往头涌,难以自控。

这一周她已经是第三次被班主任传唤了。这个读小学四年级的孩子,已经无可救药了。他不但学习成绩挂在孙山之外,行为上也差得不行。这是全市有名的贵族学校,她当初的想法,是望子成龙的,但没想到,他是真的成了龙了。就差登天去揭玉皇大帝的瓦了。

“唐总,您看一看,你孩子这个成绩吧。”班主任拿出一张月考卷子。上面划满了红道道,在卷子的正中位置写着低得可怜的分数,数学二十六分。

唐小婉无语,班主任很和蔼的说:“学校的确是教育孩子的地方,但孩子现在还小,如果家长不能放任自流,袖手旁观,你让我们怎么来培养好你的孩子。”

唐小婉不知道如何回答,自从她离婚之后,这孩子的成绩一落千丈,她是清楚的。可是她绝对没有想到会差到这个样子。

班主任像看待一个下等生一样的看着她,目光锐利,语气严厉。她的面子,她的自尊,在老师那威严的目光下,完全扫地。

她有些坐立不安,还是低声下气儿和气地对老师说:“老师,你看我们应该想什么办法比较好,给我出出主意吧,在教育上我们还是外行,还比不得你们。”她用几近讨好的语气。

“难道这还用我们教你吗?别人家的孩子在做什么?别人家长在做什么,你难道不知道不清楚吗?”这一连串的问号,像打在她头上沉重的铁锤,将她击溃了。

像一个做错事的孩子一样,她抬不起头来。

这是星期四的下午,本来她还有个约会。跟人去谈化妆品市场推广的事儿,但现在她什么心情都没有了。

她吸了一会儿烟,长长出了一口积郁在心底的火气,她把车直接开到了柳凤家。

莹莹的妈妈柳凤正在和几个人打麻将。这个没有文化的女人,这个大字不识一箩筐的闺蜜,却在教育孩子的战场上,把她打得一败涂地。

“哟,啥风把你吹来啦。你这大忙人,咋还有闲空了?”柳凤还在开着玩笑。

唐小婉真的没有一点开玩笑的心情,她说:“气死了。你先给我倒点水,我慢慢跟你说。”

那几个人见来了尊贵的客人,也都知趣的散了。

唐小婉把去学校的事儿,又细说了一遍。

“你快帮我想想辙吧,拜托了,”小婉是真的急了,“要不我的孩子来到你家来养吧,我出钱总行了吧。”

柳凤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说:“要不然你就请个家教,给孩子辅导一下……”

“可是,上哪去找合适的人呢?”

“对了,你看这个小沈老师行不?别看没有登过讲台,他讲的真是蛮好的。没错,那次带莹莹到他那辅导,我在旁边听了一会儿。连我都听入迷了。”

“是真的吗?我还真不了解。”


“这个小沈老师真的是挺有才的,你看他教英语,方法非常独特,一个词,一个句子的滚雪球,全都背熟,脱口而出,教法浅易,小孩子的兴趣浓厚,一学就不想停下来。我家莹莹的英语成绩,在他们班是没人敢比的,老师常常夸奖呢。”

唉,唐小婉长叹一口气,说:“你是柳凤,你家孩子是凤雏,我们哪敢比。别说前茅了,不拖后腿,就弥佗佛了。”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就把他请去做家庭教师吧,你口袋里有的是银子,又不在乎那几个小钱儿。”

“钱的确不是大问题,问题是人家愿不愿意屈尊大驾?”柳凤看了看窗外,压低了声音说,“会的,他正囊中羞涩,上个月的房租还没拖欠着呢。”

“你说这小沈老师也是,四脚不落地儿他靠什么生活呢?”

“卖画为生,我见他画的画不错。上次他的一幅画“子牙垂钓图”卖了一百五十块钱,不过他前几天到古董街去卖画,好像没卖出去。”

“哟,真是看不出来,他还有这个本事。人真不可貌相,我们真是小看他了。”

“唉,我觉得还是不太妥。楚楚跟你家莹莹不一样,他是男孩子,太调皮了。小沈的性格又那么懦弱,能不能镇压得住?如果镇不住,再好的方法也是纸上谈兵。”

“试试呗,死马就当活马医,试不好再想辙。”柳凤劝道。

唐小婉喝一杯茶,想起了什么似的说:“要不这样吧,晚上去酒店坐一坐,先投石问个路。”她办事,总是那么先谋后断,深不可测的样子。

“那我就先去透透他口风……”柳凤说。在小婉的问题上,她是总显得很卖力。

“这样也好,免得太唐突,让人骑虎难下。” “我看不是骑虎难下,他现在正找坡下驴呢。这样的天赐良机,恐怕打着灯笼也难找呢。”

“你看,如果他愿意的话,能不能到我的庄园里去?我那里有保姆,吃住也方便。如果人家不同意,我们也别太勉强他,毕竟这是两厢情愿的事。”

柳凤应承着,就走了出去。不一会儿,就回来了。

“真不巧,没见着他,院门锁着呢。”

“可是他会上哪儿呢?”

唐小婉生怕他有什么事缠身,这样急切的问道。

“我给他留了个字条,让他回来,速速到贵府见我。”

唐小婉笑了:“真有你的,人家不过是欠你几个小钱,看把你张扬的。”

唐小婉从柳眉与她谈话的眉眼儿和口气中,似乎觉得这个半老徐娘,与沈一墨已经相处的很不一般了,两人是不是早已暗通款曲,只是黄毛白尾的瞒着别人。

二人话音未落,沈一墨推门走了进来。她见唐小婉在,就很有礼貌的说:“啊,唐总,你好,好久不见了。”

唐小婉因有事相求。这次是真的客气起来。她慌忙起身,用右手习惯的理了理,垂在额头上的几丝散发,恭恭敬敬的站起来,然后让出自己的座位。

毕恭毕敬的,也是半开玩笑的说:“沈老师真的想见我,我这回的确有要事相求,希望你不要推脱,我们是真的没有办法才求您的。”她的您字音发得很重。

像这样先入为主,不给人留有余地的智慧,对沈小婉可谓是轻车熟路,信手拈来。

沈一墨微微笑了笑,说:“堂堂的唐总,有事下顾在下,不要说什么求了。只要我能办到的,虽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只是我现在的确有点忙。我刚刚在工地上找了一个小活,已经跟人家谈好了,明天就去签合同。”

“工地上,你能做什么活儿?”

“不怕你笑话,我近来有点拮据。再不去外面找点活,怕已经混不下去了。”

“你找到哪个工地上去了?不会是唐总家的吧?你还不知道吧,唐总家的老公是全市最大的建筑公司的总经理。楚天雄楚总。这个城市的地标建筑都是他的杰作。”

沈一墨听毕,真正的吃了一惊。他说:“我去的是城边正在修建跨河大桥的工地。”

不待他说完,柳凤笑了,说:“天下事可真有这么巧的,你也真会找。偏巧不巧就找到他家去了。”唐小婉给她使眼色,示意不要再讲下去。

唐小婉有自己的想法。她知道柳凤嘴大舌长,一不小心不一定会抖落出什么陈芝麻烂谷子的旧账。有些事他还不想让沈一墨知道。

“哦,是这样。早知唐总家这么有势力,我早就到工地上去了。这是我费了好大的劲,托一个朋友才找到那里的。”沈一墨说这话的时候,竟没有一点儿寄人篱下的忐忑。

唐小婉看了看沈一墨,若无其事的说:“你看这样好不好?工地上尘土飞扬的,也不是你干活的地儿。我家楚楚四年级和莹莹在一个学校。成绩不大好,希望您给帮帮忙。”

“可我还不是老师,也没有把握教好您的公子。况且我…我还得画画。”

听到这儿,唐小婉有些急了,她刚想要说什么。柳凤忙在旁边帮腔说:“沈老师你看这样好不好,您先试一试,觉得可以,你就留下来,如果有什么不如意,那你就轻拿轻放也不影响你。”

唐小婉见到了要拍板了,就口气坚定的说:“你一个人住到这里,吃住都不太方便,我那里有保姆。房子也宽敞。你不行可以先过去看一看。如果给我面子的话,就先试几个星期。如果想走,我绝不勉强。”

听她如此说,沈一墨也没法推脱了。他心里有自己的小算盘,住在这个破烂的小平房里,自由散淡,不引人注目,少了许多无谓的应酬与麻烦。虽有诸多不便,但也习惯了,早晨跑步打拳画画……

还有,他的内心深处,还隐隐依恋着庭院中那棵老榆树上吊着的沙袋。


唐小婉家的“卧龙山庄”,在整个县城的东北角,气势峥嵘,规模宏伟,是整个县城当中首屈一指的私人宅邸。

它背倚崎岖险峻,风光独特的御龙山,与温柔秀丽的玉龙湖一衣带水。出门不到几百米,就是正在大兴土木的御龙公园,这里将成为小城人们休闲旅游的第一场所。

沈一墨站在卧龙山庄的大门口,仰头望着那修建豪华气派的庭院,门前额匾上那气象不凡“卧龙山庄”四个大字,不禁暗暗的点头佩服。

那宽宏大气,沉稳庄重的颜体,让沈一墨品味良久,佩服得五体投地。

他想以后不知有没有机会拜会一下这位题字高人。若能求得一两副墨宝,悬挂在自己的书房里,那才真是三生有幸。

寄人篱下,田无半亩。租借一间四面漏风的破房子,还敢心生这样的妄想。可见这个年轻人的胸襟气魄。

他站在门口,不知为什么。只觉得一股隐隐的杀气扑面而来。沈一墨右边泛绿的猫眼眨动了几下,见宅院的东南角,有一缕隐隐的白光。

开门的是一个脸堂黑红,微微驼背的老者,他笑着问道:“您就是沈老师吧。快快进来,主人已经问了好几遍,候你多时了。”

他进了门没走多远,唐小婉就笑容可掬地迎了出来。在他的预想中,她的丈夫是不会出现的。他们不会这样屈尊于一个小小的家教。

庭院阔大,房舍精致。沈一墨还是隐隐的闻到了一股特别的香水味。

那是曾经在初次相见的舞场上,让他迷醉,让他失眠,让他浮想翩翩,夜不能寐的味道。

唐小婉穿着一身得体的灰色羊毛裙,高筒黑色皮靴,没有了初次见面时的显山露水。那束紧的身材越发显出了身材的苗条,胸脯丰满。她肩上随意的搭着一条披巾,看起来沉重而成熟。

也许是居家的缘故,她发髻高挽,还出人意外地别来一只玲珑的簪子。

她热情的伸出手来,露出了迷人笑,表示欢迎。

沈一墨本想她会使劲的握一下。没想到她只是礼节性地轻轻捏了一下,没有一点可以联想发挥的内容。

沈一墨仍是那样不动声色的。望着她只微微一笑,他没有说什么。

沈一墨接到这份邀请之后,心情一直很沉重。

以现在的处境,他没有理由拒绝,但他心里很清楚,他面对的是一个早已娇惯得无法无天的混世魔王。一个叛逆,早熟,不听管教的“太子”。

他已经没了退路。柳凤为了奉承唐小婉,已把他拱手相让,弃之如敝履。在这里做不下去,他也不可能再回到柳凤的篱下,哪怕是讨饭,他也得换个门口了。

唐小婉倒很热情,像个向导一样,领着沈一墨浏览了院中小花园、池塘。他们沿着树丛中的几条铺好的鹅卵石小径,走到了果园深处。那里有一处假山,山中还有一处,夏天纳凉的藏雪洞。转过来,有一座建筑精美的歇脚凉亭……

唐小婉一直在陪伴着,像接待贵宾一样,笑意盈盈。

回到客厅里,佣人赵姐已经沏好了茶。茶壶是纯正的古式银壶,茶杯是景德镇出产的高脚雕花金边儿小水杯,茶是朗山出产的正宗班章普洱茶,汤色亮透红艳,入口回甘。

客厅里喝了好久的茶,也不见楚楚出来。

沈一墨看着唐小婉,心中一直纳闷。赵姐匆匆的走了过来,悄声地伏在唐小婉的耳边说:“喊了几次,小少爷不出来。”

二人虽是耳语,但沈一墨却听得清清楚楚。

白烧了半天的香,却没见着真佛。沈一墨进退维谷,不知是留好还是走好。

快到十一点了,仍然没见楚楚的身影。唐小婉也确实有些急了。这个不知好歹的孩子,让她这个当妈的尽失了颜面。

这些都在意料之中。沈一墨还曾假想过楚楚癫痫一样的发作,撒泼打滚耍赖……

其实在到来之前。沈一墨已大致摸清了楚楚的底细。

那天闲着没事儿,莹莹跑到他的小院中去玩儿……

楚楚上课公然睡觉,和老师顶嘴,打骂同学。更有甚者,给老师画漫画。

那时他还没想到给楚楚做家教。只想从侧面了解一下唐小婉。

“这孩子太不让人不省心了,我实在是没有办法了。快把我折磨死了。”唐小婉也没有把楚楚叫出来,这几句话倒是真心话。

“好吧,我们不管他,我们吃饭吧。”唐小婉说,好像给自己找了个台阶一样。她知道沈一墨孤身一个人,会不会吃早饭还两说着。

“好的,我马上上菜。”赵姐回应道。

“拿什么酒?”

她用眼睛看了一下唐小婉,唐小婉又看了一眼沈一墨,他摇了摇头。他说:“给我一碗凉水吧!”

所有人都不知道他要干什么。是喝的茶不够好,还是真的嫌主人没有给他拿酒?都疑惑地看着他,他仍是平静的说:“给我一碗凉水。我吃饭有这个习惯。”

沈一墨都不知道这饭应不应该吃,还喝什么酒。他正在想着如何脱身,既不丢别人的面子,也不丢自己的面子。

就在人们都了无意趣的抓起筷子准备吃饭的时候,楚楚忽然站到了饭厅门口。

这货一定是饿了,不请自来。


他的个头不高,体态微胖,鼻子有点扁平。两只黑眼睛很有神。正是沈一墨想象中的那个楚楚。

见楚楚走了出来,赵姐慌忙的给他找座位,帮他拿筷子。

楚楚好像已经受惯了这样的待遇,他不以为然,昂然的坐在座位上。四顾无人大口大口地夹起了菜。

“楚楚,我的好儿子,快来给老师倒一杯酒吧。”那孩子毫无礼貌的站了起来,满脸鄙夷的看着沈一墨,厉声说道:“我没有什么老师,我的老师在学校呢。”

“你们哪个人请来的,就让他教你们好了,跟我有何相干?”一个小小的十几岁的孩子竟然这么霸道。在场的所有人都不知所措了。

“楚楚,你要好好的,你要学会尊重人!”唐小婉脸上是真有些挂不住了。

“你又是从哪儿给我找的这个乡巴佬。要补你补。我的作业还写不完,哪有时间补习?”

沈一墨冷静的站了起来,把面前的一碗凉水。劈头盖脸倒在了楚楚的脸上。

楚楚是养尊处优,娇养惯了的孩子,从小到大,没有人碰过他一根手指。他万万没想到。这个人竟会对他动手。

他完全懵了。眼泪从眼中流了出来。幸好满头的水还在滴滴答答,没有人看出他的泪水。

这一碗冷水。也把在座的所有人都浇懵了。

让唐小婉出乎意外。她从没想到这个面皮白净举止温柔的老师,下手竟这样狠,这样利索,这样果断。

站在旁边的赵姐,虽然不动声色,但心里已经认定了这个老师,的确不一般。

沈一墨没有喝酒,他很清醒也很冷静。桌子上摆的几道精美的菜肴,他甚至连动都没有动一口。他的肚子很饿,早已被火气填饱了。

楚楚换好了衣服又坐到书房里。开始变得规矩了,胆战心惊的看着沈一墨,神情沮丧委顿。他的心里防线被彻底击垮了。

见面时的霸道和凌人盛气,早已飞到了九霄云外。

沈一墨是一个地道淳朴的农村的孩子。他的家乡是一个小山村,地少多树,漫山遍野长的都是榆树。

现在形容人不开窍,脑筋笨都说是榆木脑袋。但沈一墨的脑袋却灵光的很,他从小就是一个学习上的天才。

他从读小学一年级,就是全班第一,这种光荣一直延续到他的大学毕业。

除了脑筋之外,还有一套自己的独特的学习模板。其实那时候没人为他总结,就是现在的高速记忆法。

孩子的作业完成的很愉快,沈一墨很快的就把楚楚,带入到那套特殊的学习轨迹中。家里有完备的学习资料和学习工具,这些辅助工具,让老师和学生都得心应手。

楚楚很快的就喜欢上这个老师了,只过了几天的工夫,他们之间就已经完全忘记了所有不愉快。

楚楚开始亲切的喊他大哥哥。沈一墨也总是摸着他的头说。你拥有一个超强的大脑,一定会战胜你们班里所有的人的,只要你听老师的话。

“听人说你喜欢画画,能不能让叔叔看看?”

“我叫你哥哥好吧,我喜欢这样叫。”那楚楚好像忘记了被冷水泼脸的尴尬。他从书房中取出自己的画。

“真的不错,想不到原来你是个天才。”楚楚得到这样的表扬,心花怒放。

孩子的学习有了起色,一家屋顶上的阴云也都消散了。

唐小婉又恢复了对楚楚小时候的温柔。她常常坐到客厅里,给他们沏茶倒水。她喜欢的陪伴着他们,有时候一直到夜阑更深。

天飘雪了,这是这年冬天的第一场大雪。

躺在卧龙山庄这宽大温暖的床上,沈一墨翻来覆去没有睡意。

失眠的还有唐小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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