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王素芬吴培忠的现代都市小说《重生八零年代畅销巨作》,由网络作家“别胡扯”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重生八零年代》这部小说的主角是王素芬吴培忠,《重生八零年代》故事整的经典荡气回肠,属于穿越重生下面是章节试读。主要讲的是:父亲心软,而且家也没在大院子,各家早出晚归地挣工分,也不怎么串门,便偷偷摸摸地把她留了下来,后来二人有了感情,便私定了终身。1978年9月,平反运动开始了,王素芬恢复了名誉,还得到了上学的机会。可那时的她已经怀了三妹吴小桔,便把上学的机会让给了吴应成,自己则正式嫁给了父亲,成了他的后妈。不过在吴应成的老家,那时还没有后妈的叫法,他一直都叫......
《重生八零年代畅销巨作》精彩片段
“素芬,你怎么就是听不进去呢?
你要是再生个娃,老大的工作就没有了。”
“我凭什么相信?咱们村小学就五个老师,我就不信,上面会把他给下了!”
“爸?妈?”
躺在席子上的吴应成身躯一震,满目诧异的望着黑漆漆的烂蚊帐,双眼变得无神而无助。
重生,他竟然重生了,看着屋里的一切,听着父亲和后妈王素芬的争吵,吴应成彻底无语了。
只是像平常一样,睡了个午觉,怎么会变成这样子呢?
虽然他今年已经六十二岁了,可他每年体检,身体很好,应该不会就这样无疾而终呀?
那个世界的后妈怎么办,老婆、孩子、孙子怎么办?
想起来就头疼。
日了狗了,奋斗几十年,好不容易积攒起来的几千万身家,就这样化为乌有,看来又只能白手起家了。
六十来岁,正是志得意满,儿孙满堂,享受天伦之乐的年龄。
没事带着老伴平常养养花,遛遛狗,陪着孙子跑跑步、做做怪,好不惬意,偏偏重生了。
哎,小说书里,不是废物才要重生啊,自己这样的成功人士还需要重生吗?
等了一会,没有所谓的叮叮乱响的系统,没有神仙指路、高人传功,唯一的优势就是拥有前一世的记忆。
可是记不得彩票号码,暴富是没希望了。
股票倒是记得几个,可那是90年的事呀,这才80年呀。
也知道房价会涨,可是没有本钱啊。
一句话,然并卵。
不过,现在的吴应成早已没了年轻时的躁动,即来之则安之。
前一世都能凭着努力与才干把日子过得幸福美满,又何况是这一世呢。
“不让我生是吧?好,我去跳堰塘!反正肚子里的活不了,我活着也没意思!”
正在这时,隔壁的争吵更加激烈了,王素芬的大小姐脾气又来了,吴应成急忙起了床。
王素芬比父亲吴培忠小十岁,她的父亲王奎山是公社里的领导,母亲邓玉芳是会计,家庭条件挺好的。
只是在那场全国的浩劫中,被打成了右派,天天都拉到公社批斗。
王奎山年龄大了,身体也不怎么好,没斗几天便生病死了,邓玉芳也跟着喝了药,只留下王素芬一个人,没吃没住的四处流浪。
父亲吴培忠赶集时遇着了她,看她一脸的黑泥巴、一身脏衣服,像个疯子似的,便给她买了吃的穿的,她一见父亲是个好人,便死命跟着回了家。
起初,父亲是不接受她的。
家庭条件就那样,还带着他和妹妹吴彩华,日子已经过得够苦了,哪里还养得起一个官家小姐。
况且,他这种行为,已经可以划为保资派行为了,得拉去批斗,要是他遭了,两个娃娃该咋个办呀?
可王素芬虽然是个官员子女,人倒是挺勤快的。
早上天不亮就起来了,一个人摸黑去担水,然后回来烧饭。
天亮了也不出去,就关在家里做针线,就是怕别人见着,害了父亲。
父亲心软,而且家也没在大院子,各家早出晚归地挣工分,也不怎么串门,便偷偷摸摸地把她留了下来,后来二人有了感情,便私定了终身。
1978年9月,平反运动开始了,王素芬恢复了名誉,还得到了上学的机会。
可那时的她已经怀了三妹吴小桔,便把上学的机会让给了吴应成,自己则正式嫁给了父亲,成了他的后妈。
不过在吴应成的老家,那时还没有后妈的叫法,他一直都叫她王孃孃,后来等到吴应成结婚了,才改口叫的妈。
1978年10月,吴应成同父异母的妹妹吴小桔出生了。
1980年7月,吴应成高中毕业,被分到了村里小学当老师,王素芬又想要儿子了。
在前一世,吴应成因为这事,对王素芬的好印象全无。
可后来随着年龄增加,才体会到那种被人指着脊梁骨说没儿养没儿得的痛苦。
进了灶房,王素芬正抹着泪,吴培忠正在劝他,二人见了吴应成,都不说话了,一个继续烧火,一个人继续切红薯。
“爸,我不干老师了!”吴应成说道。
“啥!?”
二人同时抬起了头。
惊讶、错愕、不解。
王素芬的眼里还多了几分愧疚。
“老大呀,你说什么呢?好好的,怎么就不干了呢?
那可是铁饭碗呀,多少人想都想不到的!
我看你小子是睡迷糊了,听爸的话,再去睡会,一会饭做好了,我叫你。”
吴培忠说着,放下菜刀走过来推吴应成出去。
吴应成抓住了父亲的手,终于能再次感受他的温暖和粗糙。
“爸,我是说真的,我真不想干老师了。”
“那你说说,你为啥就不干了?”
前一世的吴应成,是没有任何妥协的,而是直接回去了学校,自己架起锅灶过日子。
僵持了一段时间,王素芬就自己跑到乡卫生院把孩子打了,回来之后也没有怎么吵闹。
只是后来人越来越郁郁寡欢,没事晚上还抱个枕头拍,连二妹也不怎么管了。
父亲见着事态不对,只能学着别人一样,又偷偷让她怀上了,后来肚子大了,天天就躲在山洞里过活。
可后来还是被公社的人发现了,吴应成的工作也丢了。
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走上了下海经商的道路,才过了比当时一起教书同事富足的日子。
可那已经是两年后的事了,他走的路也是别人走过的,失去了太多的机会。
与其这样,还不如早一天不干,自己凭着本事去挣钱。
当然,这些话是不能对父亲说的。
“爸,王孃孃为了我跟大妹还有你,已经付出太多了。
我觉得我不应该这样自私,只为自己考虑,而让队上的人戳她的脊梁骨,说她没人养没人得。”
“戳什么脊梁骨,难道你小子就不是她儿子了吗,她老了,你就不养他了吗?”
“王孃孃对我跟亲儿子一样,我肯定会养她的,可队里那些人的嘴巴那么毒,你让她一个女人家家的怎么过?”
吴培忠听着这话,一时有些难受,王素芬被说中痛处,则呜呜地哭了起来。
那个时候的农村人,可以分为两类,好的特别好,恶的特别恶,特别是一些泼妇,骂人巴不得把你往死的骂。
加上王素芬从小在当官家庭里长大,长得不错,总有那么几个丑老娘们惦记,就差指着鼻子骂了。
为了这事,王素芬不知背地里哭了多少回。
吴培忠道:“那你不干老师了,你干什么?
难道像爸一样,一辈子在这山沟沟里打兔子捉野鸡过日子吗?”
吴应成信心满满,“天道酬勤,吾应有成,这不是当年算命先生给我取名时说的吗?
我相信,只要肯干,我一个大男人,有脚有手的,人也不笨,饿不死的。”
这两个小妮子,上一世可是让吴应成操碎了心。
大妹成绩好,从小学到高中,到后面的大学,都没有让他操什么心,就是这个结婚,气得他肠子都快断了。
那么多的好男人不找,偏偏找了个油嘴滑舌的家伙,又花心又好吃还懒做,而大妹又是个好强的女人,家里家外,都是她一手包干,到了四十多岁,就累出一身的病。
结果倒好,这个渣男分了家产,又找了个年轻漂亮的。
大妹气得直接住进了医院,后来又单身了几年,这才找了个靠谱的。
至于二妹,从小都是个奸滑奸滑的小妮子,没人算得过她。
他做生意那会,人手不够了,让她守着店,别说被人骗了钱,有时还让别人多掏。
唯独就是一个,读书不认真,没事就跟几个男孩子疯,早早退了学。
人虽然聪明,可也只是小聪明吃大亏,最后也只能接手他不做的生意,做了一个普通女人。
不过,最不省心的,还是最小的,只是这一世,他已经被自己这个大哥给抹杀了。
不出意外的话,王素芬肚子里这个,应该是个男孩。
因为前一世打出来时,已经能看出来是个男孩,只是不知道是个什么样的人。
对于大妹的问题,吴应成之前打猎时,已经想好了对策。
那就是从小便教她分辨渣男,树立一遇渣男毁终生的强烈观念。
至于二妹,只希望现在多赚点钱,等自己命中的老婆来了,就不让她上班,直接交给她好好收拾收拾。
想到这里,吴应成急忙跑了过去,接住大妹吴彩华的背蒌。
“累不?”
吴彩华摇了摇头。
“不累。”
“笨,不累也得说累。特别是在男人面前,不要老是扮坚强。”
吴彩华被说得小脸直发蒙。
我这大哥今天是怎么了,说的话我怎么听不懂呀?
吴应成可不管她听不听得懂,现在唠叨,总比以后唠叨好。
“还有呀,看人不能只听,得看行动,好男人都是像哥这种的,话少,干事多。”
吴彩华更蒙了。
“哥,你今天话怎么这么多呀?
快去给二妹把脸洗了,我去给牛喂点水去。”
这不,又开始操空心了。
吴应成看着吴彩华牵牛的身影,摇了摇头。
“任重道远呀,看来这一世能做的事还有很多。”
这一世要做什么呢?
在重生之前,吴应成还真没有想过。
今天下午想了想,大概就是两件大事。
第一件大事,把自己家这一兜子人弄好,不要让他们再吃不该吃的苦,不要再上不该上的当。
第二件大事,好好建设一下自己的家乡。
虽然队上有几个不对眼的人,可他是个念旧的人,喜欢故乡的人,对这里的一草一木,一山一水,都充满了久而深远的感情。
前一世,商海浮沉三十年,归来时,他几乎用尽所有家产,在已经落成的旅游大镇上修了一座三星级酒店,算是为家乡建设出了一点力。
可也只能算是小小实现了他的梦想,再想大的,没有那个能力,也没了那个精力。
这一世,他不求财富直追马芸、马化疼、王健林这种商界大佬,只求能让自己的家乡成为人人都羡慕的旅游大镇。
这个目标要实现很难,但不代表不能实现。
首先,地理条件是满足的。
他的家乡就在巴蜀省,坐拥名山丽水、大河俊川。
二十年后,得益于国家和政府的支持,这里将成为巴蜀省小有名气的旅游胜地。
而再往市里,则是一马平川的沃土山野,别墅、休闲山庄、大酒店,比比皆是。
可谓是要山有山,要水有水,要田有田,要地有地,要商机有商机。
若能把握,肯努力,他的两个目标,定能实现。
现在,最关键的就是启动资金。
为了这关键的东西,吴应成赶紧把二妹抱回家,几把给她洗了脸,便交给了吴培忠。
想了想,顺便以找门路为借口,要了些钱。
吴培忠想着他也是因为自己这个父亲,才走上了这条路,问也没问一句,便把家里不多的积蓄都拿了出来给他。
正好是二十块钱。
吴应成收好钱,又急忙来到二爸家。
二爸不在家,堂弟吴应春正在搓玉米,已经有了半簸箕。
吴应成所在的这个大家,不像别家,爷爷死的早,奶奶又不给力,没几年也死了,全靠吴培忠一个人撑起来的。
吴应成的二爸吴培义、三爸吴培孝又都是明理感恩的主,所以几兄弟感情一直很好。
上梁正了,下梁自然正,顺带着吴应成几个堂兄弟关系也不错。
特别是这吴应春,这小子虽然喜欢喝酒,但从小就跟在吴应成屁股后面屁颠屁颠地跑,特别听他的话。
连他二爸都经常好似嫉妒,实是开心的说,在自己儿子面前,吴应成的话,比他这个爸都管用。
上一世,吴应成有些喝酒的场合,都让他代上,还是给他出了不少的力。
只是后面二爸死了,二妈掌了权,嫉妒吴应成找了钱,便要死要活的让吴应春回来了。
吴应春回来之后,郁郁不得志,又没人能管住他,最后落得过酒精肝,早早地就死了。
这是吴应成前一世的第二个遗憾。
这一世,他一定要想办法,让这个像亲弟弟一样的堂弟活出个人模狗样来。
“春娃子!”
吴应成按地方叫法叫着吴应春。
“出来一下。”
吴应春一见是吴应成,干瘦的干瘦的身体,像是猴一样蹦了出来。
“哥,做啥?”
“明天我要去一趟县城,想去不?”
“当然想去呀,可就是我那老娘,你也知道...。”
“没事,你就说帮我个忙,我给你开工钱。”
“好,有个交代就行。”
“那你这会跟我走走,咱们再去唐家院子那边买点山鸡什么的,明天一起带上。”
吴应春听了这话,一脸不明白。
“哥,你买山鸡这些东西做啥,那玩意又...?”
吴应成急忙捂住了他的嘴。
“你再答应哥一件事。”
“什么事?”
“那就是这事,你千万不能跟别人说,一会我收了,你就偷偷放在你家地窖里,明儿一早拿出来就走。”
吴应春对吴应成是绝对的信任,也没多说,点了点头。
“好。”
二人一面说,一面往唐家院子那边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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