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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从一个吻开始……林书念是一个母胎级单身狗,毕业后当了一个网文写手,当被粉丝骂得体无完肤时,身边的声音全是:【作者写得什么啊,谈过恋爱吗?接过吻吗?感情线写得一塌糊度。】冤种闺蜜大拍胸脯:“姐的鱼塘大,分分让你体验到这种快乐。”酒后壮人胆,抓着陌生男人强吻体验的事早就忘了。换一个环境换一个心情,隔壁还住了个顶流帅哥,为了写好感情桥段,在粉丝的怂恿之下,强强联手,势必要把隔壁帅哥攻到手。……过后很长一段时间,看着身边笑容灿烂,得意洋洋的男人,林书念才发现,从一开始,她便掉入了别人的圈套中,还沾沾自喜…………
主角:林书念,沈知昂 更新:2022-11-20 19: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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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林书念,沈知昂的其他类型小说《爆甜!在他的圈套里尽情撩拨》,由网络作家“古州”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一切从一个吻开始……林书念是一个母胎级单身狗,毕业后当了一个网文写手,当被粉丝骂得体无完肤时,身边的声音全是:【作者写得什么啊,谈过恋爱吗?接过吻吗?感情线写得一塌糊度。】冤种闺蜜大拍胸脯:“姐的鱼塘大,分分让你体验到这种快乐。”酒后壮人胆,抓着陌生男人强吻体验的事早就忘了。换一个环境换一个心情,隔壁还住了个顶流帅哥,为了写好感情桥段,在粉丝的怂恿之下,强强联手,势必要把隔壁帅哥攻到手。……过后很长一段时间,看着身边笑容灿烂,得意洋洋的男人,林书念才发现,从一开始,她便掉入了别人的圈套中,还沾沾自喜…………
“咳……咳咳……”
街道大棚烧烤的露天餐桌上,林书念一大口啤酒下肚,一下呛了起来。
“哎呀,我的小祖宗耶,不能喝就别喝了,弄得像个愤青一样。”
林书念小脸醉意通红,摆摆手大笑了起来:“我没事,今日多亏了你来帮我搬家,这一罐啤酒,我敬你……!”
江可可把林书念手里的啤酒夺过来。
“都说换个环境,就能换个心情,而且你还遇到个不要交押金的好房东,这么好的事情,到哪去找?”
“莫不是……你又被骂了?”
江可可立马把手机掏出来,嗖嗖两下点开林书念写的小说《霸道王爷爱上我》
书底下评论99+
当然,评论的都不是什么好话。
“啪!”
江可可一拍餐桌,桌面上的烤串都震上三震,吃完了的竹签哗啦啦的滚落掉到地面。
“怎么说话呢,这些人在放屁。”
林书念又喝了一大口酒:“嗝……呼呼……”
醉眼朦胧的把江可可的手机收起来关掉,放在了她面前的桌面上。
“你不懂,我这书叫黑红,黑红也是红的一种,我也不要他们懂,让我独自美丽吧……芜糊……”
林书念突然从塑料凳子上站起来,仰头与老天长啸……
鹅蛋脸上还有点婴儿肥,白净的脸颊被酒意熏陶下,整张脸粉粉嫩嫩,就连高挺的鼻尖都染上了粉色,甜美又不失可爱,腮红都省了。
江可可的酒量可不是喝几瓶啤酒就能放倒的,赶紧把醉得不醒人事的闺蜜拉来下坐好。
丢人!太丢人了。
看了旁边还有两桌人,光着膀子五分裤,青蛙拖鞋啤酒肚。
还好,没有帅哥。
“林书念,就你心大,你也不看看你的粉丝是怎么说你的,就这一条,我念给你听。”
江可可又把手机拿起来,翻开评论区。
“网名,爱放纵……【作者是个单身狗。】他骂你。”
八月的夜晚还是很闷热的,一片命短早衰,枯黄的树叶随风摇曳,飘到了林书念正要下口的鱿鱼串上。
江可可:“也对,谁叫你连男人的手都没牵过。”
“再看这个人说得就过分了,网名,唧唧呱……【作者是不是小学生啊,霸道王爷爱上我,只有霸道,爱呢?眼睛一睁一闭,就爱上了?吐糟吐糟……】”
林书念把早衰的树叶用指甲夹起一小块,整片树叶便在她手中随风摇曳,再翻看树叶的另一边,白色物体类似飞禽的粪便早已干枯,与短命的树叶紧紧的依偎在一起,舍不得分开。
林书念:“过分,太过分……”
“啪!!”
江可可忍着气,又是往餐桌上连拍三掌:“还有这个人,他居然说你不会写感情线,还说你连接吻都描写不出画面感,叫你找个有经验的人尝试,哈……。”
士可忍,孰不可忍!
江可可两手抓着闺蜜的双肩,咬着牙,怒气比林书念本人还要大。
“念念,不就是接吻吗,姐有经验,你记好了,我这就把我的秘籍传授给你。”
“好!”
林书念甩了甩醉熏熏的脑袋,从小挎包里拿出随身携带的灵感小本本和笔出来。
江可可眨了几下眼睛,迷茫的神情良久都没有吐出一个字来。
“念念,我……好像也说不出来,但你是知道的,我的鱼塘也不小,鱼类也多,可你要是叫我描出那画面感,我也说不出,不如你自己去找个人试下?”
江可可还要为自己辩解,但事实却是,她换男人的速度如换衣服。
“好,为了不再挨骂,找个男人就找个男人。”
都说酒后壮人胆,这种话和这种事,林书念长这么大都没做过。
【当前时间,凌晨一点整。】烧烤店里面的老时钟提醒着,隔壁的两桌人也走得只剩下一桌了。
两个男的,青蛙拖鞋啤酒肚。
结了账从林书念她们身旁过,扑吗?
不不不……
做不到……
林书念醉得连头都难抬起来,趴在桌子上眯起眼睛:“可可,算了吧,快把我扛回家,梦里什么都有。”
不知是不是喝得太醉的原因,林书念趴在桌子上,目光却在这条街道的对面。
暖光的路灯下,男人缓缓走过,暖光如太阳一样,打在他的发丝上,显得根根分明,高挺的鼻梁,薄唇紧抿,完美的下颚在路灯的照射下,线条更加清晰,淡蓝色衬衫,配上黑色西裤,干净得不像话。
“可可,我好像看到了一个帅哥。”
江可可也瞄了一眼,酒意清醒了不少:“是挺帅,扑不扑,扑完我就扛你回家。”
“扑……”
林书念跌跌撞撞的站了起来,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
快步走到男人面前,还没等对方反应过来,林书念就踮起脚尖:“帅哥,借我做个实验。”
咬上薄唇,林书念进攻的非常笨拙,对方像是想要说什么,张了张嘴,林书念咬紧不放,被对方狠狠的推了出去,差点摔了个狗吃屎。
耳朵嗡嗡的,根本就听不清对方在说什么,迷糊中好像看到他吐了,还有用袖口擦拭嘴唇。一步三回头的往前跑。
“切,害羞什么,味都还没尝出来呢。”
林书念努力的保持着不倒,看旁边的绿化带都像是床,只想往上倒去。
江可可去付完钱回来就看到要往绿化带钻的闺蜜,连忙过来扶住。
“林书念,我发誓,这辈子都不带你喝这么多酒了。”
江可可把林书念一只手扛在肩上,还好隔壁的阳光小区就是林书念新租的房子。
“可可,我今晚干了我这一辈子都不敢干的事情,呵呵……”
林书念还在碎碎念。
“知道了,你都醉成这样子了,估计也记不住那个吻是什么味。”
“我记得,是口水味。”
江可可闻言直摇头,还是把人扛回家吧,明天估计都断片了。
开烧烤店的是一对夫妻,老板娘对着老板说道:“老公,赶紧打电话给儿子 ,问他在哪,告诉他深夜不要一个人在外面晃,太危险了,女流氓也是存在的。”
第二日林书念是被一阵敲门声吵醒的,头痛的不行,暗暗发誓,以后就算是被粉丝喷死,都再不去喝酒了。
门打开的那一瞬间,林书念就被惊艳到了……
或许是酒后的副作用,眼前的人长得比明星还好看。
茂密的黑发散落,剑眉星目,微微凸起的眉骨,配上一双桃花眼,总是透着一股深情。
高挺的鼻梁,白皙的肤色,脸庞如被上帝亲吻过。
一米八五的身高,在林书念的世界观里,这样的男人,只出现在小说的幻想里。
呃……
唯一的不足就是,男人紧抿的薄唇右下角,有一块小指头大小的伤口结痂,不知道是不是被女朋友咬的。
但这并不影响他的气质。
沈知昂内心腹诽:被狗咬的……
林书念从门缝里只露了个头出来,理了理刚睡醒散乱的头发,尴尬的笑了笑道:“你好,有什么事吗?”
沈知昂一看到林书念的脸,微微蹙眉,连退三步。
“是你……”
林书念眨了眨大大的眼睛,自己认识这个人吗,长得这么帅,如果以前见过,她肯定会记得的,毕竟她是颜控。
可听对方的话语,好像认识她,还对她……
有点嫌弃哈……
“这位女士,这个过道是公共位置,请你不要把垃圾放在这里。”
林书念往地下一看,一盒吃过了的自热火锅,被一个垃圾袋套着,放在电梯旁。
这层楼只有两个住户,除了自己租的这个套房,门对面就是另一套,想必眼前这个帅哥,就是自己的邻居了。
“好的,我一会就拿去丢……”
林书念手扶着额头,在心里把江可可大骂三百遍。
这一定是昨天她送自己回来的时候,半夜追剧吃的。
害她在帅哥面前丢脸……
“三十七度的天气,像这种食品垃圾,每停留一分钟,便会产生两千七百八十颗细菌,请你立刻马上拿出去丢了。”
“我说了,我一会拿去……”
林书念收了笑脸,对眼前的男人,好感度从百分之八十,直接降到百分之五十。
“请立刻、马上……”
男人的脸色,十分的嫌弃。
“我说了一会儿就一会儿。”
怎么就听不懂呢?
“先生,我看你也是要出去的,你若实在受不了,帮我带下去一次可好?”
沈知昂从西裤口袋拿出一小瓶酒精喷雾出来,从电梯口往林书念房门这边就开始喷。
“我从不碰细菌超标的东西,既然你住在这里,这个过道不准放垃圾,不准放鞋袜,不准放脏衣服,更不准放外卖,不准你房间有奇怪的气味飘出来。
所以,请你立刻马上,把这个垃圾丢了。”
林书念:“……”
这个过道确实是被打扫得很干净,但邻居也太奇葩了,她还什么都没放呢,就先被警告。
难怪房东李奶奶自己都不愿意住这个房子,在自己前面的七任房客,每人都住不到一个月,该不会飘个头发丝出来,都要被这个邻居拿出来说一通吧。
果然,房东不收押金是有不收押金的原因的。
林书念气得想直甩门,大吼道:“我没穿内衣我没穿内衣啊……我没穿内衣你叫我怎么下去。”
对此人的好感度噌噌噌往下掉,直接没了。
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白白长这么帅一张脸。
沈知昂目光一愣,然后是满脸的尴尬,还不忘用酒精喷壶,喷了喷电梯的按钮,才按下去,门打开后他甩头就走了。
林书念把大门一关,把睡衣换下来,穿着一双拖鞋,把门口的垃圾拿下楼去丢掉。
回到家打开手机一看,早上凌晨八点钟,点开微信,置顶的便是她的冤种闺蜜江可可。
给江可可发了个视频,对方接通后,林书念便看到她悠哉悠哉的在自己的咖啡店里喝着咖啡。
“念念你可以啊,醉成那样,这么快就醒了,还一大早给我发视频,孺子可教也。”
昨晚的事林书念已经想不起来了,整个人靠在明黄的沙发上。
“江可可,我被你害惨了,你吃的自热火锅桶,走的时候干嘛不带下去丢,害我被邻居训责一通。”
江可可回忆了下,才笑着说道:“我本来想拿下去的,垃圾袋都套好了,就是走的时候忘了,而且我又没放在你家邻居门口,袋子绑得紧紧的,味道都出不来好吗?你家邻居也太奇葩了吧。”
“奇葩是奇葩了点,不过人长得是真的帅,和我书里的霸道王爷有得一拼……”
林书念想到那张脸,不自觉的犯出花痴的表情。
“林书念,你不会是三观跟着五官走,就这样当没发生过了吧?”
林书念立马坐好,义正言辞道:“怎么可能啊,我现在还生气着呢。”
“好啦!都怪我,都是我的错。”江可可给林书念做了个飞吻的动作:“我给你一张票,把早上的不愉快抛到脑后去。”
“什么票啊?”林书念问。
“是医学公益演讲会的票,你书里的女主不是神医吗,去听听,对你的写作有帮助哦。”
叮咚…
手机发出通知的声音,江可可已经把一串取票码发到她手机里了,再看里面的宣传讲解。林书念不自觉说道。
“这个医学公益演讲,居然筹备了两个月,我怎么一点风声都没听到?”
“我的小祖宗,你天天在家写你的书,外面的世界,你不知道的事多了,这个票还是被我拍死在岸边的渣男给的,票是真的就行,你快去吧,不然来不及了。”
林书念一看时间,是今天的早上九点半开始的,现在已经是八点十分了,连忙说道:“我收拾一下,不说了。”
林书念上身穿着白色T恤,外面配着的是一件牛仔背带裙,画了一个淡妆,穿上白色的老爹鞋,拿了一个斜挎包就出门了。
用手机扫了一辆共享电动车,这个医学公益演讲的位置在榕城的体育馆内举行的,骑电动车半个小时就到了。
林书念是掐着点进到馆场内的,里面几乎坐满了人,有一半多的人看起来像是学生,其余的,应该都是各个医院里的医生和护士了。
找到自己票号的位置坐下,与这些人的严肃相比,林书念怕是唯一一个混进来的外行人了。
抬头的一瞬间,讲台上投影着今日讲师医生的照片,林书念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
“这是??孽缘吗??”
投影的照片当中,位于C位的,正是和林书念早上有过不愉快的帅哥邻居。
“沈知昂……”
原来他叫沈知昂啊,林书念看着照片上附带的介绍。
沈知昂,男!
二十八岁,榕城第一中心医院,内科部主刀医生……
上面还有一行特别标注的字写到,年度被评为最佳、最年轻的内科医生。
难怪他会那么爱干净,还说什么细菌超标,林书念想想他早上的那些行为,算是勉强找到了一个借口理解。
“你好,我是南大医学院大二的学生,请问你也是学生吗?”
一个圆脸笑容甜美的女孩坐在林书念的身边,很自来熟的问话。
“不是……”
林书念也大大方方的回了她一个笑容。
“不是吗?那你就职于哪家医院?是医生还是护士啊?你看起来就像在校生一样,我还以为你是我们学校的同学呢。”
林书念看着周围长桌长椅上都坐满了人,他们应该都是医学界的人,和未来医学界的人才吧。
而她还被小女孩夸得像学生一样,学生等于年轻,年轻等于显小,显小等于青春……
林书念此时的内心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耐斯~
虽然她也才二十三岁,但表面还是如实回答女孩道:“都不是,我不是学医的。”
女孩有点惊讶,看林书念还拿了手抄本和笔出来做笔记,真真是比她们还认真。
“姐姐不是学医的,还来听医学演讲会,其实学医是很枯燥的,还是说姐姐家里有病人,才来旁听的吗?”
林书念想笑,现在的年轻人脑洞都是这么大的吗?
好会联想,不来干她们这个行业真是可惜了。
“不是我家,是我家的邻居,他大好青年,却是病得不轻。”
编故事可是林书念的强项,看女孩的神情,还真的就信了。
“姐姐,你们家一定是个很好很好的人,为邻居都可以这么付出,能做你们的邻居真的好幸福哦。”
林书念认真的点点头:“还行吧,毕竟我邻居得的是绝症,只能死马当作活马医咯。”
女孩还想说什么,但演讲的医生来,女孩只能把话收回去,好好听讲。
这个医生姓邓,看上去四十多岁的样子,微胖,有个如六月孕妇的大肚腩。
邓医生是一位外科医生,在投影仪上每放出个图片或者片段,他都会细心讲解。
有伤口的最新缝合手法,还有烫伤的平时处理手法,和最新机构研制出来的治疗有效对比。
讲了很多专业的内容,但林书念没有接触过这些专业的知识,能理解的也只是皮毛。
她很认真的用笔记下她所能理解到的东西。
邓医生讲完,在一片掌声之中又迎来一位脑科的医生,林书念一样用心做着笔记,虽然她理解的不多,但写书时也有用得到的地方。
“哇……好帅啊……”
馆内响起一片年轻学生们的惊呼尖叫声,那场面就如粉丝们给明星接机一样。
林书念抬头一看,切~
这不就是嘴角有缺陷的邻居,沈知昂吗?
沈知昂眉间微蹙,好像对于这样的场面习以为常,但又有点厌恶。
摆了摆手让大家安静,没有对观众前奏的慰问,而是直接进入主题演讲。
“这是我收集的资料,人体易生出肿瘤的位置,和肿瘤的类型,我将和大家交流,肿瘤演变为癌的过程,和最新的治疗方案。”
沈知昂握住手里的笔,当做讲解棒,指着投影仪上的资料讲解。
林书念不得不承认,她对沈知昂的印象不太好,但人家在这方面却是专业的。
林书念认真做着笔记,沈知昂在众多观众中目光来回,无意间和林书念视线相对。
只见他握笔的手,不自觉又加重了三分力度。
叮咚……
林书念的手机信息响了,她看屏幕上的提示,是江可可。
手机放在桌下,林书念低头打开。
【怎么样了念念,这个医学公益演讲是不是对你的女主角,超有帮助的!】
语毕还配了一个,快谢我的表情包。
林书念手指快速在手机上打字。
【我的女主是中医圣手,这是西医。】
【啊!那岂不是没有用,你去听这个,不是白白浪费时间了?】
【也不是完全没有用】林书念依旧低头打字【我可以融合贯通的去用,不过就是现在肚子特别饿,我没有吃早餐就来了,你得补偿我。】
林书念又给闺蜜发了个饿晕的表情包。
江可可【OK,一会来我咖啡店里,披萨姥姥,加小蛋糕,随便你吃。】
林书念露出满意的笑容,刚把一个爱的抱抱表情包发出去,就被点名了。
“那位坐在第六排,往左边数第三位的女士,可有听明白我刚才讲的癌细胞分泌?”
林书念左看右看,确认沈知昂说的就是自己,她刚才一直和江可可发信息去了,哪听清他说什么?况且那么专业的知识,她本就不够理解。
这里又不是学校,还学人家点什么名,这不就是故意让她丢脸吗?
公报私仇,沈知昂,你就是个该死的老六。
林书念站了起来,很谦虚的说道:“细胞和分子一样,随着人体的体质变动而变动,运动或者饮食的变化,癌细胞也会跟着变化,每一层的分泌都会有所不同。”
林书念把自己已知的,薄弱的基础胡乱扯出来,而后又抱着一副学无止境的神态说道。
“刚才沈医生说的非常好,就是太专业了,我们好几处都还没听明白,还请沈医生从头再讲一遍……”
“你……”
沈知昂明显生气了……
林书念问向旁边的圆脸女孩子:“你刚才全听明白了吗?”
又问周围馆内的人:“大家都听明白了吗?这可是关于人命的医学知识,不能有半点行差踏错的。”
就算已经听明白了的人,在听到林书念的这句话,都还要自我怀疑一下。
“沈医生,我们还是在校学生,确实是有好几处还没听明白,还请沈医生再给我们讲解讲解。”
“沈医生,我们也还有好多地方不明白的。”
“沈医生……”
沈知昂忍着气,无奈的又讲了一遍。
林书念很满意的坐下来,要不是她长时间和粉丝斗智斗勇,把脸皮练到三层厚。
今日就要被沈知昂这个老六整得,丢脸丢到姥姥家了。
演讲会结束后林书念只想直奔闺蜜的咖啡厅,可她扫过来的共享电动车被别人扫走了,只能步行五十米去等公交车。
一辆黑色奥迪SUV从林书念身边开过,还特意按了喇叭,驾驶座上沈知昂看着了林书念一眼,但车子并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这是挑衅我?
林书念指着飞奔而去的车子道:“有车了不起啊,等我有钱,买辆跑马碾压你。”
坐着公交车,停停走走的好一会才到闺蜜的这家可可咖啡厅。
江可可是家里的独生女,爸妈是榕城里面有名的包租公包租婆,有两栋写字楼,还有五栋厂房出租。
江可可要是生在古代,那就是妥妥的地主女儿,原本可以人在家中坐,钱从租客来。
只是不喜欢一辈子收租那种生活,她父母就买了个门面给她开一家咖啡厅。
“可可,我的披萨姥姥呢?”
林书念整个人靠在吧台上,可怜巴巴的看着正在做咖啡拉花的江可可。
“早就给你留着了,让小西去给你拿,我还有几杯要拉花的,你先去吃。”
小西是可可咖啡厅的服务员,是个很可爱的女生。
看着小西从后台拿过来的托盘,上面有一个六寸的海鲜披萨,满满的鲜虾和芝士,一看就知道是江可可专门为她做的。
还有一块三角形的千层蛋糕,一杯可乐,林书念看到这些,肚子不自觉的又叫了起来,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午后的咖啡厅人还是比较多的,附近的人都喜欢来喝下午茶,畅聊人生解压。
林书念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对着披萨就是一顿大快朵颐。
……
“沈医生的嘴角怎么受伤了,以我的经验来看,这是被咬的吧?我姑妈的姐妹说沈医生一表人才,还是单身,看来消息不准啊。”
身后的座位响起沈医生三个字时,林书念差点被可乐呛到,这一天下来,真真是被沈知昂气饱了,现在是听到这个姓都有后遗症。
“上火而已,方小姐,既然我们互相看不上对方,就当是为了应付家里的人,今天的咖啡算我请你的。”
这个声音,这种让人讨厌的语气,不是沈知昂又是谁。
还相亲?
林书念这个八卦的少女心立马亢奋起来,把最后一口披萨塞进嘴里,端起还没动的蛋糕和半杯可乐到后坐的隔壁桌。
她纯纯就是为了吃瓜,和恶心恶心沈知昂。
不来看还好,一看来就让林书念大跌眼镜,见过女孩子相亲带闺蜜的,没见过男人相亲带基友的,真真是好大个瓜呀……
这沈知昂该不会是个弯的吧?
沈知昂身边坐着一男人,西装革履,戴着一个金框眼镜,面无表情的盯着和他们相亲的女孩。
“沈医生,谁说看不上的,我就看上你了,不但看上你,我觉得你的朋友也不错。”
女孩子笑得张扬,身材丰满,大波浪的头发披下来,很有风韵,浓厚的妆容,给人的第一感觉就联想到夜店女郎。
“方小姐,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规定,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
坐在沈知昂身边的男人开口了,冷冷的语气,果然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徐先生,和你们律师说话真是没意思,我还是更喜欢沈医生。”
“沈医生,有车有房有存款吗?”
沈知昂此时脸上厌恶的表情,和早上给林书念的脸色一模一样。
“有!”
女孩笑得更加妩媚张扬了。
“沈医生,那我们两点钟就可以去领证了,你把徐律师带来,就是想签婚前协议吧,刚好我也要加几条进去。”
“我们结婚三年得过二人世界,三年后才能要小孩,婚后我不上班,你要养我,还要请个保姆,你的工资要交给我保管。”
“还有,我的衣服包包化妆品,每个月都要买,缺一不可,当然,我会依据你的工资,酌情买中等价位的。”
爆……
太劲爆了……
林书念拿出手机,偷偷的录了个视频,一口一口的吃着桌上的蛋糕,小酌旁边的可乐。
此时若是有一把瓜子,那就更完美了。
看着沈知昂气愤憋屈,又不能发作的脸,林书念内心只想送他几个字:哈哈哈……
让他知道什么叫一物降一物,沈知昂就应该有这种美女来收拾他。
咔咔……
一阵连拍的闪光灯打在三人身上,三双眼睛齐刷刷的向林书念看来。
该死,忘记关闪光灯了。
林书念顺手拿了桌上的咖啡饮料介绍单挡住眼睛,颇有掩耳盗铃的意境。
“方小姐,我不会和你领证的。”沈知昂说道。
“沈医生不准备领证,那还带个律师过来做什么?怕我吃了你?
不过没关系,我既然看上了你,这证早晚领也一样。
沈医生若是觉得我们没有感情基础,那我们可以培养啊,我每天去你的医院等你下班,今晚就可以搬去你家,这感情自然也就有了。”
林书念听到这,实在是憋不住的笑了出来。
沈知昂啊沈知昂,让你清高,这下吃瘪了吧?
“方小姐请自重,我想我们以后还是不要联系了,我女朋友知道会生气。”
女孩捋了捋额前的头发:“沈医生刚才不是还说自己是单身吗?为了拒绝我,竟然找这么劣质的借口。”
沈知昂两手十指相交的放在桌面上。
“我女朋友不生气都能把我的唇咬成这样,生起气来,可是会吃人的。”
女人冷笑一声,她见过的男人千千万,这明显就是对方为了拒绝她找的借口。
“沈医生该不会还要说,你们是吵架了,一气之下才跑出来和我相亲的吧?呵呵……
沈医生的这种借口骗骗小女孩还行,我可是不会信的,除非你把她带到我面前。”
沈知昂转头看向林书念,直径的走来。
林书念慌的一批,她只是来八卦吃瓜的啊。
林书念转身就想往吧台跑,但手腕被沈知昂紧紧握住,让她想逃都逃不掉。
“干什么?放开我。”
咖啡厅里此时还有十多位顾客,林书念也不喜欢丢人,把声音说得很低。
“帮我个忙!”
林书念只想挣脱沈知昂的禁锢,低声咬牙道:“我凭什么帮你啊,关我屁事。”
沈知昂一米八五的身高,拖着一米六五的林书念,简直毫不费吹灰之力。
“帮我这个忙,回家帮你修水管。”
这关我家水管什么事?
林书念搬进去一天,才睡了一个晚上,家里什么异常都没有。
“我家水管好好的,不用你修。”
林书念挣扎着挣脱,甚至动手打了沈知昂的胳膊。
沈知昂右手握住林书念的手腕,左手揽过她的右肩,没走两步就站到了和他们相亲的那个女孩子面前。
沈知昂侧过头,在林书念耳边道:“水管是上个租客弄坏的,没修好,会爆炸。”
这……
林书念没有仔细检查过,半信半疑,毕竟沈知昂一直住在隔壁,知道这些也很正常。
修水管麻烦就算了,关键是林书念不会啊。
互相帮助,不就是装他女朋友吗?林书念懂……
“方小姐,这就是我女朋友,你可以走了。”
沈知昂一双桃花眼,眸光漆黑如墨,脸色也是冷冷的。
女孩从来没有被人这么侮辱过,明知道沈知昂是随便拉一个女孩子来充数,却不服输道。
“沈医生女朋友挺漂亮可爱的,叫什么名字呢?”
沈知昂看向林书念,林书念也看着他,这个女孩才做他一天的邻居,还对他……
沈知昂只觉嘴角还隐隐作痛,真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
“知昂,不要每天宝贝宝贝的叫我,在外面还是叫我林书念吧,人多,我挺不好意思的。”
林书念用一句话打破沈知昂的窘境。
徐烨虽知道好友不喜欢相亲的这个女孩,可不懂好友这是什么操作?
总结,被气疯了。
女孩一拍桌子,五官狰狞的站起来:“你们……你们故意的。”
沈知昂揽着林书念的肩膀。
林书念也不甘示弱的去搂着沈知昂只穿了衬衣的腰。
手指从腹肌滑过,咦…!有点东西哈……
“这位小姐,我家知昂身体不行,要不是时间太短了,我也不会把他嘴巴咬成这样,反正我不喜欢,你要是喜欢你就拿走吧。”
林书念说完这句话,右肩的那只手明显用力,摁她疼的想叫。
林书念也不是吃素的,双指如钳,狠狠的掐住沈知昂腰间的肉。
女孩捡起包包,怒气冲冲的出了咖啡厅。
徐烨坐在沙发上,扶了一下镜框,笑出了猪叫声。
江可可弄完咖啡,刚要出来找闺蜜,没想一出来,就看到自己那单身狗闺蜜,正和一个帅哥抱在一起。
这么多年了,终于吃到闺蜜的第二个爱情瓜了。
在后来的某一天里,林书念吐槽,真真是螳螂在前吃小瓜,黄雀在后吃大瓜。
“念念……你……你们这是?”
江可可在后面看了半天的戏,故意在沈知昂和林书念面前装作一副超级吃惊的表情。
还在互相掐架的两个人,被这个声音打断,同时嫌弃的把对方推了出去。
……
咖啡厅的角落里,江可可眼神死死的盯着林书念,脸上写着四个大字,如实交代。
“说吧,什么时候交的男朋友?”
“我对天发誓,他真不是我男朋友。”林书念急忙把三根手指头举起来。
“真的不是?”
“真的,比真金还真,他只是住在我隔壁的邻居。”
林书念把刚才和今天所有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的告诉闺蜜。
江可可双手撑下巴,像是在思考什么?
“念念,我怎么觉得你这个邻居有点眼熟,好像在哪里看见过。”
林书念:“帅哥在你眼里,都眼熟……”
咖啡厅内放着轻音乐,两个女孩坐在皮质的沙发上,小西又给两人拿了两杯水过来。
“念念,我是真的觉得他眼熟,而且事业有成,也挺帅的,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你要不就撩一下?”
江可可此时怎么都想不起来,沈知昂就是她忽悠闺蜜去扑倒的那个男人。
“不要,我现在要以事业为重,除非我的事业需要,不然都是浪费时间。”
~
黑色奥迪车内,沈知昂开着车,正要把好友送回律师事务所,他再回医院上班。
徐烨想起刚才发生的事,还有一下没一下的笑着。
“笑够了没?”
徐烨扶着眼镜,收了笑容道:“知昂,刚才那个叫林书念的女孩子,还挺有趣的,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沈知昂在前面红灯的时候把车停下来才说道 。
“昨……今早认识的,隔壁新来的租客。”
“这是你隔壁的第八个租客了吧,知昂,你奶奶对你逼婚逼得够紧的,不停的把女孩子往你身边推,今天都相上亲了,李奶奶可真是双管齐下。”
红绿灯变绿后,沈知昂直接就把车开走了,对身边的好友道。
“她住不了多久的,我奶奶的那些小心思,没有女孩子受得了。”
……
林书念回到她新租的家,两室一厅的房子,麻雀虽小,但五脏俱全。
到家的第一时间,就马不停蹄的更新她的书《霸道王爷爱上我》。
书评底下又是99+
林书念不敢点击来看,怕影响创作的心情,等今日写完了再去看。
反正差评多好评少,每次去看的时候,都是江可可开好几个小号在下面与那些黑粉分辨。
俗称,专门给林书念洗白的水军。
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林书念离开书桌,先跑到厨房里看看。
水龙头好好的,下面连接的水管也好好的,没有修复过的痕迹。
又到洗手间去检查,每一个连接水的管子都不放过。
热水器的水管好好的,马桶的水也很正常,只有洗手台下面的一根水管被修过,水管外面套了一个大水管。
被修得好好的,还很结实,根本就不会有漏水和爆裂的迹象。
沈知昂那个老六,居然骗她!
还吓唬她……
晚上的时候,林书念叫了一份牛腩盖浇饭外卖,然后继续写她的《霸道王爷爱上我》
直到深夜十二点,房门才再次被敲响,林书念从猫眼看了看外面的人,正是她的隔壁邻居。
打开门,林书念直直的看着刚下班回来的沈知昂,只见他递了一支药膏过来道:“林小姐,今天谢谢你。”
林书念没有接,也不说话。
“林小姐,这支药膏是活血祛瘀的,你睡前把它涂在肩膀上,不然明天可能会有淤青。”
林书念活动了一下右肩,还是挺痛的!
接过了药膏,看到沈知昂的药袋子里还有一支一模一样的药膏,想必他也被自己掐狠了。
“沈知昂,我家水管很好,好得很,不漏水也没有要爆炸。”
沈知昂正准备开门的手顿了一下,嘴角也难得的微微上扬:“我知道了。”
“砰!”
对面的房门一关,林书念站在原地傻眼了。
他说他知道了……
他知道了是什么意思啊?
林书念也甩手关门,洗澡涂药,关灯睡觉。
次日一早!
林书念还在睡梦中,手机的来电的铃声已经响了好几遍了,艰难的睁开眼睛,手机上显示老妈二字。
林书念把手机丢到床的另一边过去,她真的不太想接这个电话,不是烦,是怕。
铃声停了十几分钟,又响了。
“妈,一大早的干嘛啊?”
电话里声音关怀道:“都快九点了,还一大早呢,念念,今天不是周末了吗,妈妈就想给你打打电话,你最近有没有玩得好的男孩子啊,你爸说了不让你远嫁的,你可千万不要找个外地男朋友啊。”
又是这个话题,林书念都听腻了。
“妈,你不要每次都说这个,我每天忙得很,根本没时间谈男朋友,也不认识什么外地男孩,而且我已经二十三岁了,是个成年人了,你跟我爸说说,能不能别这么控制着我了。”
林书念上高中之前都是被控制得死死的,去哪里必须要经过父母同意,能和谁玩,不能和谁玩都是他们说了算,不管人在哪里,一个电话必须回家。
晚上天黑过后不能出门,女孩子不能喝酒,林建国是个传统的人,总是以保护的名义来控制着林书念。
林书念小时候看别的小朋友出去玩,而她却不能,眼里全是羡慕,直到她来榕城读高中,认识了江可可,才体会到自己做主的快乐。
“你这孩子怎么说话呢,爸妈都只是希望你和你弟弟好好的就行,还能还害了你不成,你最近上班好不好,领导有没有为难你?”
林书念没敢告诉父母自己是在家写书,骗他们说自己在榕城的一家公司当前台。
“没有,同事对我都挺好的,妈妈,等我发工资了,给你们打点钱,你和我爸去买几件新衣服,别老舍不得。”
“不用不用,你爸在做建筑,工资比你还高呢,你自己那点工资就留着用吧,但也不要乱花,你只要记住别交榕城以外的男朋友就行。”
“我知道了妈。”
……
林书念的生活很简单,起床梳洗,给自己随便煮一碗面当早餐。
打开电脑《霸道王爷爱上我》是一个九子夺嫡的故事,男主玉龙池身为不得宠的皇子,全凭自己一身战功,被封为亲王,有着战神的称号,性格冷漠,对谁都有防御之心。
女主是个七品文官之女,母亲早亡,是家里的姨娘养大的,也是不受待见的一个。
原身死后,一个魂穿毒医兵王女杀手穿越到了她身上,成为了真正的女主。
和男主之间,强者遇强者。
女主在医毒之间游刃有余,男主欣赏女主的才华,她们之间才有摩擦的火花。
林书念自知自己文笔稚嫩,但很奇怪,这本《霸道王爷爱上我》在网站上就是有一股小流量。
只是开始的双强还很受欢迎,后面到感情线时,越变越演,粉丝开始疯狂吐槽。
从一本小红的书,变成了黑红,别人没评论,但它有评论啊,全是吐槽的。
林书念都有点害怕点开评论区,但又不得不看,毕竟有些粉丝提的观念是可取的。
点进评论区一看……
【作者大大,感情太生硬,我要弃文了。】
【一看这种写法,作者是个男的吧,粗鲁。】
【我的霸道王爷,看了半天都不知道他是怎么爱上女主的,作者大大求解释。】
【大大能不能先去谈个恋爱再来写啊,看的好别扭。】
诸多此类…………
算了,林书念退出来,自己也狠狠的吐槽。
“不就是找个男人吗?拉拉小手,搂搂抱抱,多简单的事儿。”
还是好好写书吧!
林书念一个早上写了两千字,中午时她开始头痛烦躁了,无独有偶,她卡文了。
本来想写女主用绝世手法帮男主取出体内蛊虫的,可这个手术之法怎么都描述不好?
写写删删,半天都蹦不出几个字来。
林书念突然灵光一闪,自己不会,隔壁不就有个现成的医生吗?
真是蠢到家了。
林书念厚着脸皮去敲隔壁的门,反正自家水管也没有爆,自己也帮过他,跟他借点资料,他应该不会不借。
沈知昂周末也没有出去,打开房门,一身的休闲装出现在林书念眼前。
“有事吗?”
林书念笑得很诚恳:“那个,我想跟你借点手术资料看看。”
沈知昂虽然长了一双桃花眼,但面部自然形成一股英气之姿,林书念毫无疑问的把他代入成了书中霸道王爷的脸。
“手术是医患之间的隐私,不是随随便便就能看的。”
医院有明确规定,确实如此。
“那你有书吧,借我两本基础的书看看总可以吧。”
林书念一手撑着沈知昂家的房门,就怕他一言不合,啪一声就给关上。
“进来吧!”
他居然让她进去?
林书念进门,赶紧把自己的小拖鞋放到一边,光着脚跟他去书房。
医生的家就是干净,同一层楼,林书念那边是两室一厅,而这边的户型却是四室两厅,房租肯定比自己那边贵一倍。
沈知昂的书房很简洁,两面墙的书,中间有一张三米的白色办公桌。
桌上摆着一台一体机的电脑,还有一个地球仪,文件夹整整齐齐的放在桌面上。
落地的窗户,采光非常好,本该是阳光普照的位置,可沈知昂偏偏在窗户旁边,放了一具人形骷髅和一具骷髅里有着内脏的模型。
旁边的白板上定了各种各样,鲜血的手术画照片,怪渗人的。
沈知昂在书架上找着基础医学书籍,一边问林书念。
“你又不是医学生,为什么要看这种书,还是说你对我们医学界很感兴趣?”
林书念很识趣的站在书房门口道:“也不完全是,就我自己在网站写了一本书,需要用到一些专业知识,才来跟你借书看的。”
沈知昂从书架上抽了一本放在手里,手指还在书体滑过,一本一本的找。
“那你去听医学演讲会也是为了写书?”
林书念:“是啊,学无止境嘛。”
沈知昂一共给了林书念三本书,说道:“你那叫误人子弟。”
林书念一听就不高兴了,抱着书本叉腰道:“我的书怎么就叫误人子弟了,你们学医的书是好书,我的书读起来能使人快乐,能使人快乐的书就是好书。”
林书念看得出沈知昂懒得与她计较,便抱着三本书回到自己房中。
看着手中的三本书分别是,一本人体解剖基础,一本是手术常识,还有一本道德经。
我去……
林书念严重怀疑沈知昂是不是包错了书皮,打开一看,正踪盗版的道德经。
林书念想拿着这本道德经过去,狠狠砸在沈知昂他头上。
这是什么意思嘛?说她没有道德吗?
站在过道里,看着已经锁好了的房门,林书念咬牙跺脚道:“沈知昂,你自己才要看道德经,别强迫共情他人。”
沈知昂充耳不闻,用酒精给自己嘴角还没结痂好的痂,消毒……
林书念把存稿更新了一天的量过后,就一头扎进这两本书里,边看边做笔记,有些看不懂的地方就做个记号,到时候再去问问沈知昂。
直到第二天周日的下午,林书念才看完,虽然明白了个大概,但也只是纸上谈兵。
林书念下楼,她现在住的这个小区,叫阳光小区,小区不远就是烧烤摊,这几个摊只有晚上才营业。
旁边还有几个水果店和小卖部,她准备去买一箱精品雪梨,去请教别人的时候,总不能空着手。
而且沈知昂上次相亲时说过,他上火了嘴角才成那样,雪梨降火,送给他刚好。
精品水果是自己挑好称好,再装箱的,水果店的老板娘一边打称,一边还时不时的看林书念两眼。
弄的林书念都自以为是自己脸上有什么东西了,把手机关黑屏,照了照脸上,鹅蛋脸,大眼睛,一切都很正常啊。
“老板娘,我脸上有东西还是身上有东西啊,你干嘛这样看着我,又看又笑的?”
这下老板娘笑的就更加不用掩饰了。
“没有没有,我只是羡慕你们年轻,两个人谈恋爱轰轰烈烈的,不像我们那个时候太过委婉,女人主权都没现在高。”
“啊?”
林书念满头问号,老板娘说的什么啊?完全听不懂。
“小姑娘啊,两个人在一起,就算吵架了也不能喝醉酒啊,喝酒喝醉了容易冲动。”
不明所以,林书念付了钱,提一箱雪梨就走了,去另一个小卖部买点零食。
结账时,那老板看自己的眼神,跟刚才那个水果店老板娘一模一样,还笑出了声。
林书念只觉后颈发凉,两手提着东西就跑回了家。
拿出手机就江可可打起电话。
“喂,念念,今天周日我很忙的,长话短说。”
林书念把刚才的事都和闺蜜说了,只听见江可可也笑了起来。
“念念,人家这么看你肯定是有原因的,你自己做过什么事情你都不记得了?”
林书念翻了个白眼:“我要是知道了,我还来问你,是不是那天我们吃烧烤,我喝醉了,干了什么不好的事?”
“哈哈哈……念念,你也太可爱了,我给你发个视频你就明白了,本来想去弄个高清一点的监控视频,然后再帮你删掉的。
结果那些小店里的老板都说,监控视频被人花两百块删掉了,我是去观察了好久才发现还有一个卖烟酒的小店,也有一个监控能照得到,就是有点远。”
江可可挂了电话就给林书念发了一段视频来,昏黄的路灯下,林书念还是一眼就认出来视频里的自己。
只见自己猛地朝一个陌生男子扑去,还强制性的撕咬,简直不忍直视。
林书念吓得把手机丢到客厅明黄的沙发上:“这这这……怎么可能……”
自己可是优良少女,大好青年,怎么可能做出这种流氓的事情,而且对方是男的,她是女的,应该占不到便宜才对吧,这一定不是真的……
真的太丢人了!
叮!
手机又收到一条信息,林书念犹豫了一下才把手机捡起看,是江可可又给她发来的语音。
“念念,这个视频本来我早就该发给你的,只是这两天周末,店里太忙了,我就给忘了。”
损友,江可可就是妥妥的损友。
又点开下一条语音:“念念,你还记得上次我和你说的,你邻居眼熟的事吗?我觉得他的身形和这个视频里的男的超像的,该不会是同一个人吧?”
不会不会绝对不会,林书念直接摇头否认,左手一直在搓右手拇指的指甲盖,给自己一个心理安慰。
可是想到沈知昂嘴角的那个伤,真的是上火导致的吗?
还有沈知昂一见自己就说了一句:“是你!”
他为什么一见到自己就厌恶,如果这是真的,那就解释的通了。
为了确认自己的想法,林书念还是忍着不适把视频看完。
蓝色的衬衫,黑色的西裤,还有那一模一样的发型,他把自己推到一边,又跑又吐的,一定是想回家洗干净吧。
他那么爱干净的一个人。
关掉手机,林书念现在是确定一定,以及肯定,这个受害人就是沈知昂。
沈知昂好像并不计较了,可林书念不知道还好,如今她知道了总不能无动于衷吧。
好女不留隔夜仇,拿起刚买的那箱雪梨就往隔壁而去,林书念敲了几下门,没听到动静,又敲了几下,还是没有人。
今天不是周日吗?他又出去了?
林书念没有他的联系方式,回家等也是坐立难安,把一箱雪梨放在沈知昂家门口,看着电梯来回跳动的数字,林书念不安的在过道里来回踌躇。
直到六点钟的时候,电梯门叮的一下打开,沈知昂挺身玉立走了出来,看到林书念蹲在自家门口,不禁愣了一下。
“有事?”
林书念摇头,双手一直不停在互相搓指甲盖:“我……我在等你……”
沈知昂站立于电梯门口,林书念看着他没有什么表情的脸,这近乎完美的五官,嘴角的结痂比前两日更黑了。
“沈知昂,你还好吧?嘴角还痛吗?”
沈知昂右手轻握,挡在了唇边轻咳……
林书念脸皮虽厚,但也觉得尴尬无比。
“那个,那天晚上的事我都想起来了,对不起……”
林书念真诚的鞠躬道歉:“我那天晚上喝醉了,神智不清撞了鬼,真的不是故意对你那样的。”
“林小姐就算恢复了记忆,也不要用那些不存在的东西当说辞,喝不了酒,以后就不要再喝了,以免再去坑害他人。”
“是是是……”
林书念立马把那一箱精品雪梨递到沈知昂面前。
“收了我的梨,我们就翻篇好不好。”
沈知昂睫毛低垂,看着林书念双手奉献过来的一箱雪梨。
“林小姐,身心的伤害不是用一箱梨就能治愈的。”
不就是接了个吻嘛!这男人怎么那么难哄啊?
我自己也很委屈好吗?初吻就这么糊里糊涂的没了。
要不是看他被自己咬受伤,自己又何必在这里低眉下气。
“我那天晚上心情不好,喝醉了才一下子冲动做出那种事,你要是实在气不过,那你就咬回来。”
林书念提着一箱梨,踮起脚尖,身体贴在沈知昂身上,闭起眼睛等待着他的报复。
嘴角害怕的抿了又抿,可那痛感迟迟没有下来,林书念睁开眼睛,四目相对。
沈知昂的桃花眼看谁都是深情的模样。
目光交涉,这张帅气的脸近在咫尺,林书念只觉心跳加快。
沈知昂退了一步,从林书念手里接过那箱雪梨,手足无措的越过林书念去按自家的指纹锁,耳根子早已红透。
“收了我的梨,我就当你原谅我了啊。”
林书念说完这句话,回应她的只剩冰冷的关门声。
回到自己家,林书念点了一份盒饭和奶茶,继续写她的《霸道王爷爱上我》
沈知昂坐在客厅里,他刚给嘴角的结痂消过毒。
目光久久的停在茶几的那箱梨上,脑海中不断浮现出林书念那离他不到一寸的唇。
她紧皱的眉头,长长的睫毛划过他的鼻尖,仿佛时间都静止了,只听见砰砰的心跳声。
明明怕痛,却要做出一副大义凛然的模样来。
明明长的很乖的一张脸,做出来的事情,总是让人大跌眼镜。
沈知昂烦躁的甩了甩头,想把脑中的这些画面也甩出去。
掏出手机点开通讯录,给徐烨打了一电话,电话那头很快就接了起来。
“知昂,你要是去相亲就别叫我了,没有女孩子会对你动手动脚的,法律帮不了你。”
沈知昂从箱子里拿出一个梨放在手心上,颗大饱满,很是新鲜。
“来我家……”
电话那头:“我明日要陪一个客户去开庭,不能喝酒。”
“不喝酒,来我家,请你吃梨。”
徐烨看着被好友挂掉的电话,只觉得一阵莫名其妙。
无缘无故,大晚上的叫他去他家吃梨,梨又不是什么稀罕物。
而后手机又收到沈知昂发来的一条信息【顺带买一节水管上来……】尺寸长短、大小,以及什么材料都一起发给了好友。
徐烨冷笑:“吃梨是假,叫帮买东西是真。”
半个小时过后,徐烨拿着一节水管和修理工具站在沈知昂门前,门一打开就把水管丢到沈知昂的身上,边进屋边道。
“说吧,叫我过来是不是有事求我。”
可当进到客厅时,看到茶几上赫然放着一箱雪梨,箱子旁边还有一个水果碟子,上面放着已经去皮切成了小块的梨。
“这……?还真是吃梨啊?”
沈知昂把水管放进储物柜中,对好友道:“嗯,桌子上切好了的那份是我的,你要吃自己去洗。”
徐烨拿了两颗梨进厨房去洗,慢慢的给梨削皮,以他当了这么多年的律师敏锐度,觉得沈知昂今晚的举动实在有些反常。
第一,他很少吃水果,更不会主动去买。
第二,沈知昂是个喜欢安静的人,一般叫他过来都是压力过大时,两人喝点酒。
而且还叫自己给他买水管,想到那个水管,徐烨似乎明白了怎么一回事。
把削了皮的梨直接拿在手里就开始吃,坐到沙发上,也不看看旁边的沈知昂,自顾自道:“这梨……还挺甜!”
“嗯!”
沈知昂只嗯了一声,拿着水果叉子又吃了一小块梨。
“隔壁林小姐的水管还没爆啊?”
“嗯,还没!”
徐烨四五口就吃完了一颗梨,看向好友笑道:“你奶奶这次换的水管质量比前几次好很多啊,上次的租客都走了一个月了吧,水管居然还不爆。”
想了想后又说道:“那个卖水管的是不是骗李奶奶太多次,心虚了,这次拿了个质量好的。
还有你,你不是从来不管李奶奶的这些小心思吗?还叫我买水管来备着,看来隔壁的林小姐还真是挺讨人喜欢的。”
沈知昂把水果碟子放下,很严肃的对好友道:“上次相亲时她帮过我,我也答应了要帮她修水管,除此之外,我对她别无想法。”
“哦!吃梨吧,梨好吃……”
徐烨又吃起了第二个梨,眼神里全是一副要有好戏看的神情。
林书念沉浸在写作当中,对于隔壁发生了什么她并不知道。
写完了够发一天的量,林书念才开始吃早就送到了的外卖。
吃着盒饭,喝着奶茶,看着《霸道王爷爱上我》的评论。
看到不好的,林书念就把它当作盒饭,一口一口给它吃掉。
毕竟这本书的收入和一个小白领的工资不分上下,粉丝就是衣食父母,父母说的话,有时候还是要听的。
翻着翻着,直到看到一条长评才停下来,上面写着。
【大大,王爷和女主的戏份太淡了,我们想看点带颜色的画面,最起码亲吻要甜美而绵长,柔软的唇瓣要在月光之下,没有电光火石的激烈,也要给他们一个潺潺流水的温存吧。】
不知道是不是现实中刚和沈知昂吻过,林书念对于这个话题代入得特别快。
不知道当时在想什么,林书念鬼使神差的回了这个粉丝【接吻是这样的感觉吗?我把我邻居强吻的时候怎么感觉不到出来?】
正值夏日,吃完了盒饭要马上拿去丢掉,不然三个小时内就会满屋子臭味。
把吃过的零食包装袋都清理清理,饭盒一起放到垃圾袋中拿去丢,林书念刚打开门,沈知昂对面的门也打开了。
徐烨出来时手里还拿一个完好无损的梨,林书念一看就知道那是她买的。
“林小姐,你也要出去吗?”
“嗯,去丢垃圾。”
徐烨出来时,沈知昂站在门口目送他。
徐烨的五官比较深邃,眉眼狭长,不笑的时候自身带有一种强大气场,林书念觉得,律师就应该像他这样的吧。
“林小姐吃梨吗?这个梨特别甜。”徐烨把手里那颗梨递到林书念面前。
林书念笑着摇头:“我不吃,你们若是喜欢吃,我下次再给你们买。”
徐烨收回手,回头看了一眼还站在门口的沈知昂,笑着对林书念道:“原来这个梨是林小姐买的啊,难怪这么甜。”
电梯门打开了,林书念和徐烨一同进去,刚要关门沈知昂又冲了进来。
“徐烨,我送你下去……”
徐烨看着好友,自己来他家这么多次,他什么时候送过自己啊,再看一旁的林书念,真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回想起自己干的那件事,林书念面对沈知昂还挺尴尬,才八楼而已,只觉得电梯走得也太慢了。
丢了垃圾过后,林书念还特意等了七八分钟才回去,她想这么久了,沈知昂一定比她先回到家了吧,免得两个人见到还尴尬,也不知道他原谅自己了没。
看着电梯的楼层一直停在一楼,林书念才放心的按下去,好巧不巧,林书念都这样计算了,可还是遇到了沈知昂。
他停在电梯里面干嘛不走啊?
林书念厚着脸皮还是进去了,看向沈知昂时,目光总不自觉的落在他嘴角的结痂上,尬的无比。
沈知昂:“那是我的初吻……”
林书念:“……”
这个人是觉得气氛还不够尬吗?
特意等她,还特意告诉她那是他的初吻,难道自己就不是初吻吗?要不是自己干下的好事,她早就怼回去了。
回到家里,坐在电脑面前,看着不停跳动的评论区,林书念才发现自己做了什么?
在她回应粉丝说自己强吻了邻居时,底下炸开了锅。
【大大快说,后续怎么样?】
【给作者一朵大红花,勇气可嘉……】
【作者大大干了一件我想干,却不敢干的事情,给你个大拇指鼓励一下。】
底下还有数不清的惊讶和惊恐的表情包,还有各种滑稽的表情。
这评论已经从书评演变成了吃她这个作者的瓜了。
一个粉丝网名爱囚道【作者大大快说后续,后来怎么样,说出来我给你打赏五个刀片。】
一个刀片是十块钱啊,林书念一看果然有人打赏了五个刀片,还有其他的。
灵机一动,她好像找到了财富密码!
立马回复爱囚道:【那天喝醉了才干下的事,他的嘴角被我咬破了。】
底下又是一片惊呼。
【作者威武……】
【作者……牛批……】
【大大厉害,请收下我的膝盖……】
爱囚【后来呢后来呢?怎么样了,你们有没有进一步发展?】
林书念:【没有,尴尬的要死,他的嘴角已经结痂了,刚刚还说,那是他的初吻。】
【what……】
【大大厉害,这个劲爆……】
爱囚:【作者这个爆炸事件我要追,弱弱的问一句,邻居帅吗?】
林书念:【有着和玉龙池一样的容貌。】
玉龙池是林书念书中的男主角,长得眉目如画,英俊潇洒,一身铠甲威武霸气,和沈知昂相比,只是性格不一样罢了。
爱囚:【牛批……作者把他收了,等你成功了,我也要去大街上找个帅哥强回家。】
林书念赶紧制止粉丝冲动【可千万别学我,我现在想起来,都还想给自己两大嘴巴子。】
林书念揉着眉心!
这届粉丝不好带啊。
第二日林书念下楼去买早餐时,又与沈知昂打了照面,她只要一开门,对面的门也总打开。
电梯里,林书念尬笑的问:“沈知昂,你吃早餐了吗?要不我请你?”
“好啊!”
林书念:“……”
他还真是不客气!
“你想吃什么?”林书念问。
“你吃什么,我就吃什么。”
林书念只好打包了两份八宝粥,沈知昂要去医院,拿了一份给他,自己拿了一份回家吃,继续写作。
晚上去倒垃圾时又和他不期而遇,一身的运动装,正要下去跑步。
他嘴角的结痂还不掉,那个痂时时刻刻的提醒林书念对他做了什么。
每次林书念都觉得尴尬的低下头时,沈知昂眼里尽是得意的神情,还时不时的勾起嘴角。
林书念感觉这两天像撞了邪一样,越不想见沈知昂,越是见到。
几乎只要她开门,对面的门也一定会打开,连续三四天。
林书念实在是受不了,她要去投靠江可可去,并在心里暗暗发誓,沈知昂嘴角的结痂一日不掉,她就一日不回来。
早上的咖啡厅没有几个人,江可可看着好友坐在电脑面前发呆:“怎么啦,在我这两天了,怎么还愁眉苦脸的?”
林书念双手撑着下巴,叹气道:“我的粉丝不满意我写的感情线,我正在绞尽脑汁的想怎么入手才好。”
“唉,你这叫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
江可可与好友并排坐着,把手搭在林书念的肩上:“早就叫你交个男朋友,可你就是不听。
你要是早听我的,想写什么浪漫唯美的情节不是手到禽来的事吗?整天看猪跑,你不吃肉又怎么能知道肉的滋味呢。”
林书念歪头看向江可可:“那我现在后悔还来得及吗?”
“来得及!”
江可可立马露出一脸的姨母笑,把手机掏出来。
为闺蜜担精竭力的心,已经比老妈子还老了。
“念念,我是为了你好才把我的经验分享给你的。”
咖啡厅的轻音乐并不吵,棕色的圆桌上放着两杯拿铁,两个女孩子在探讨如何拿下帅哥……
林书念看着江可可放在她面前的手机,微信里有五百多人,光看分组记号都不一样。
“念念,你想要浪漫想要感情,就一定要找个帅的,不但要帅,而且必须渣,只有又帅又渣的男人才懂唯美主义,嘴里有说不完的甜言蜜语,行动上也是浪漫至死不渝。
但有一条铁律你一定要记住,这些人只是你的写作素材,绝不能动心,绝不、绝不!”
重要的事说三遍。
“嗯!”
林书念也坚定的点头。
江可可把微信里标记的家人和朋友都滑了上去。
手指在标记的五十八个前男友微信号里稍稍停顿。
“这些不行,我用过的不要。”
林书念从小就被传统父亲控制着,就算现在放飞自我了,内心还是有一丝抹不去的传统。
能和江可可成为闺蜜,也是因为两人的观念相似。
别看江可可换男朋友如换衣服,但她有一条铁律,交往可以,但半年绝不能提去酒店,然而她没有一个男朋友交往超过半年!
在对方还没为她花钱的前提,就想套她的钱,那会也被她一律归为看中她家的钱,通通pass掉。
“念念,这里有一百多个帅哥,你可以点进去看一看,里面的聊天背景就是他们的照片,他们这些渣渣就喜欢你这种小白花。”
林书念看了几个,果真是什么类型都有,奶狗型的,霸道型,痞帅型的,还有温柔的。
这鱼塘还真是大……
不小心随便点开了一个微信号,里面的照片的人林书念记得:“江可可,这个刘浩然不是你的疯狂追求者吗?”
“我看看?”江可可从林书念手中拿过手机:“还真是他,我对他真是烦死,他追求我就是看上我们家的厂房,他们一家人品都不行,把他删了。”
咖啡厅门口好几声滴滴滴……的声音,真是说曹操曹操就到。
一辆白色皮卡车,车尾装满各种花,妖艳红玫瑰和洁白的百合,全部都是带着盆栽的,还有绿植点缀,好似一个移动的花园。
“可可,我昨天送你的名牌包包你不喜欢,那这车花你一定要收下,这可是我天还没亮就去郊区的花圃为你挑选的,你做我女朋友吧。”
门口来来往往好些路人,见到这一车的花都忍不住停下了脚步,看到有人表白,更是起哄道:“答应他,答应他……”
连林书念看了都忍不住叹息,花是真的美啊。
江可可翻着白眼,对眼前的场景更是不屑:“刘浩然你不要痴心妄想了,你知道我从小到大,每年都会收到几车这样的花吗?
我爸每年都送我,就是不想我被你们这种男人的小伎俩给骗了,你把车开走,别影响我做生意。”
刘浩然和江可可的那些微信好友一样,统一的特点就帅,是一枚糯糯的小奶狗。
“我不!”
刘浩然把江可可拉到皮卡车尾,眼神闪闪道:“可可,我是真的喜欢你,我从来没有对别的女孩这么用心过,这车花就算你不要,我也要送。”
林书念在一旁看戏,这死缠烂打,纠缠不休的。
江可可:“随便你,反正你我之间,没戏……”
江可可把林书念又拉回了咖啡厅内,看着皮卡车伺机一个一个盆栽的把花搬到咖啡厅门口放着。
江可可气得直拍桌,从吧台拿出纸和笔,刷刷写下几个大字!进店消费者,门口的花随便拿。
写完就拿出去门口贴了,看得刘浩然一噎,终究没说什么。
八月的炎夏,就连清晨的九点都是三十六七度。
“可可,你鱼塘的这些人我是吃不消的,手机还你,我还是出去采风吧。”
林书念拿起她的斜挎包包就走了,在门外还不忘摘一朵红玫瑰拿到鼻尖闻闻。
这就是爱情与金钱的酸臭味啊……
来自单身狗的好奇。
没有灵感,只能漫无目的的走,一瓶矿泉水,一把太阳伞,林书念走累了,就随便搭了一辆公交车。
榕城最有名的就是榕树,在这个城市里,随处可见,还有好几棵上百年了的,因此得名。
已经十点钟了,这个时间点年轻人都去上班,公交车上只有大爷大妈们。
看见没有座位了,林书念很识趣的站了起来,万一有个不讲理的和她吵起来,她可不在行。
下一站,看到大爷大妈们全部下了车,林书念也跟着下,她也想随波逐流一次。
可一抬头,林书念就知道,为什么大爷大妈们都在这下车了。
榕城农作物批发市场。
在这里买菜可比去超市便宜好几块钱呢。
批发市场门口的不远处,一棵榕树下围满了人。
林书念是出来采风的,怎么能错过这种热闹的聚集地,打开太阳伞,拔腿就跑过去看热闹。
还没挤进人群,就听到大爷大妈们担忧说着。
“怎么办啊,这样下去她会不会死啊?”
一个大爷道:“来几个妇女把她扶到树下面去,这太阳晒的,也太难看了。”
大妈纷纷后退一步,摆手摇头的拒绝:“我们不认识,我们可不敢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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